地方上的任何问题,第一时间有所察觉、作出应对的,都应该是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然而现实中,这第一道“关口”“防线”不时“开小差”,因为水平不够、责任心不强、政绩冲动等造成了一些本不应有的疏漏,有些地方监管甚至成了“地方保护”、与违法违规者“合作共赢”。
7月17日,应急管理部在四川宜宾市召开“7·12”重大爆炸着火事故现场会。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一起典型的严重违法违规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事故企业无法无天、无知无畏、诚信缺失、利欲熏心,而地方政府安全红线意识不牢、职能部门监管不严格,客观上纵容了企业的违法行为。
7月12日晚,宜宾恒达科技有限公司发生的爆炸着火事故共造成19人死亡、12人受伤,是近年来死亡人数最多的化工事故。车间副主任只有小学三年级文化,认不全化学元素符号;从设计到施工再到生产,每一个环节都不符合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
如此企业是怎么硬撑到事故发生前的呢?按照相关规定,这种企业依法通过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后才能建设;安全设施施工完成并经检验、检测合格后,方可组织制定试生产方案、开展试生产。对危化品建设项目和相关企业来说,安全无疑是最核心的要素,也是本应贯穿始终的“生命线”,而事故单位完全无视了这些有关安全的要求和规定,为所欲为、胆大妄为。在事故发生前,当地相关部门完全有依据、有机会、有时间去堵上这些漏洞,进而将隐患扼杀在摇篮中,这也是其职责和义务所在。
当然,地方监管部门并非毫无作为,他们确实曾要求该企业立即停工并补办相关手续,对该企业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也未予通过。然后就没有然后了。面对无法无天的企业,相关部门的执法和监管是不是过于温柔和简单了?诸如责令停业整顿、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和权力,为什么不用?是认为没必要用还是故意不用?难道监管只是发发文件、动动嘴皮子、做做样子就够了?
报道显示,此番事故发生后,应急管理部出拳很快,即刻派工作组赶赴现场,对事故挂牌督办。对“祸事”“灾事”第一时间作出响应和部署,是应急管理部的职责所在,也体现了中央对地方的重视、监管和支援。问题的关键在于,地方治理和安全生产不能完全依赖中央吧?就像一个班级,除了班长,还有小组长、小队长、其他班委,每个人各司其职、守土有责,班级秩序才能良好。如果小组长失职、小队长低效、班委软弱,班长不仅可能忙死、累死,班级秩序还可能搞不好。之于监管和社会治理也是一样的道理。
进而言之,地方政府承担着地方大小事务的管理和服务之责,无论社会治安、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还是食药安全、教育公平、交通出行,地方政府都责无旁贷。某种角度上说,地方政府相当于“看家护院”的第一道门,堵上漏洞、消除隐患的“第一公里”,保证安居乐业、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关口”。地方上的任何问题,第一时间有所察觉、作出应对的,都应该是地方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然而现实中,这第一道“关口”“防线”不时“开小差”,因为水平不够、责任心不强、政绩冲动等造成了一些本不应有的疏漏,有些地方监管甚至成了“地方保护”、与违法违规者“合作共赢”。
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健全公共安全体系,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在这个过程中,地方政府应该扮演什么样的角色、承担哪些职责、如何做得更好,是其必须正视的问题。更重要的是,要把现有的职责、制度、底线、法律,坚守好、维护好、执行好,不要因为自己的疏漏、缺位和渎职酿成悲剧,造成无法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