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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起,福建晋江率先实行“无房也可落户”,且不再绑定计生政策——在企业的,落在企业集体户里;不在企业的,可落在街道或社区所在的公共地址。(见6月3日《人民日报》)
尽管晋江推出的无房也可落户政策,不是完全意义的自由落户,但与“买房才可落户”以及“买房也落不了户”相比,显然是较大的跨越。
尽管户籍与福利本不该有多大关联,但在现实中户口的背后绑定了不少福利和权利。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的一份课题报告称,目前与户籍挂钩的个人权利有20多项,涉及政治权利、就业权利、教育权利、社会保障、计划生育等各个方面。毋庸讳言,大城市户口附加着太多有形或隐形的福利,甚至成了某种身份的象征。
因为一纸户籍,不少农民工的子女失去在城市就读的权利,或者读了高中却不得不回老家高考;又是因为户籍,许多农民工在城市里享受不到医保,生了病耗资不小却难以在当地报销。晋江推出无房可落户,让农民工感受到了政策的便利,也感受到了“我为城市添砖加瓦,城市为我提供保障”的温暖。
现实中,有些大城市不可能像晋江一样实行无房可落户政策,但许多类似的中小城市却可以仿效。之所以有些中小城市有条件也难于推出同样的政策,难在缺乏壮士断腕的决心,难在各种利益格局盘根错节,难在牵一发而动全身的现实语境,难在城市户口附着太高的含金量。
不可否认,目前有些地方担心一旦允许无房也可落户,一些城市必然涌进大量外来人口,由此可能导致公共服务的不足。但换个角度看问题,涌进的人口绝不只是负担,他们也是财富的创造者,如果把他们当做只占用资源而不是带来创造成果的群体,显然不客观。
今年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实行不同规模城市差别化落户政策,稳步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使农业转移人口和城镇居民共建共享城市现代文明。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的市民化,是其中一个重要的着力点。
基于此,部分城市中,无房也可落户,这种善政推广开来,很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