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到: | 更多 |
光明乳业合肥分公司员工爆料称,公司要求每个销售员必须购买3箱自己公司的婴儿奶粉或者孕妇奶粉,公司几十名员工都被迫购买了价值2600元的奶粉,“5月30日之前必须交钱,不愿意买的员工则被威胁只能辞职走人”。光明乳业发表声明回应称,公司没有强行摊派的销售政策,“初步调查该产品有员工推广奖励政策,个别区域销售人员在执行中错误理解并执行”。而在此之前,一自称娃哈哈内部员工的举报信称,娃哈哈集团从今年5月份开始,强制将一批快过期的爱迪生奶粉,分摊到69家分公司的员工头上,如果哪位员工不购买就强制其辞职回家。(见6月17日《北京晨报》)
过去曾有个时期,不少企业流行以产品发给员工抵工资的事情,以致国家劳动部门专门出文件规定,禁止以物抵工人的工资,后来《劳动法》明文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没有企业敢公开以物抵员工的工资了,却换了个手法,无论员工是不是需要,几乎强制性地令员工购买企业的产品,不过没有人承认让员工购买企业的产品是强制性的,而称让职工自愿选择,甚至还会说是考验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
平心而论,确实有过员工为企业排忧解难展示对企业忠诚度的感人事情。上世纪90年代初期,经济跳跃式发展理念风行。当时河南有个地方明确域内八个规模最大的国有企业为八大“龙头”,带动全县经济跳跃式发展。其中一家“龙头”煤矿企业,业务迅速扩张到其他产业,可剧烈扩张使一个项目收尾阶段出现流动资金链几近断裂。这时候,员工们站出来纷纷向企业集资。当时企业老总刚从医院回到投资项目机器设备安装现场,他对笔者说,他们最大的“金矿”就是员工,有的老工人推迟儿女的婚期,把办喜事的钱先拿给企业;有的工人把准备盖房子的钱拿给企业;年轻员工没有积蓄,加班加点工作义务劳动……老总说到激动处差点儿掉泪,“我们的工人对企业无限忠诚”。
可惜,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常被很多企业糟蹋了。企业集资一时间风行起来,虽然名义上都是“自觉自愿”,可又都放下一句话,看员工对企业是不是忠诚。对于不忠诚的员工有可能被认为是“富余”员工了,被企业“放假”,也就是后来形成特有的名词——下岗。企业向员工集资,曾经成为员工心中的痛,原因就在于企业更像是敛财,最后员工集资打了“水漂”。集资也演变成社会问题,以致国家出台文件禁止乱集资的行为,虽然没有特指企业是否可向员工集资,但至少明确了不允许行政和事业单位向员工集资,逐渐刹住了企业向员工的集资风。加之以后公有制企业的改制,民营企业或国有控股企业再向员工集资,无异于是让员工成为企业股东,所以企业旧式的向员工集资方式消亡。
说实在的,虽然员工早已失去过去的“与企业共存亡”的纯朴信念,但企业变相向“员工集资”并没真的停止,不过是变成了令员工购买企业产品,让员工不当销售员也不成,谁不“听话”就意味着“下岗”或降职。当然,任何让员工给企业出资的行为,名义上都会让员工“自觉自愿”,是激励员工对企业同心同德的举措,实际上都是利用了人们的恐惧心理和从众心理获利。
企业最高管理形式,无论因势利导还是灌输的强制式教育,追求能管理出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员工对企业的忠诚度的确是企业的最大宝藏。然而培养员工的忠诚度,是企业给员工多少忠诚等价置换的,并不是用恐吓来培植的。强令员工违心显示对企业的忠诚,就是作践了员工对企业的忠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