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龙:让公平正义守护者拥有职业尊荣
//www.workercn.cn2014-06-19来源: 中工网—《吉林工人报》分享到: | 更多 |
今后,上海、广东等6省市的法官、检察官,或将面临职业环境变化。不但工资将由省里统一发放,而且在职务职级上也不再等同于普通公务员,在有些地方退休年龄也将延迟。而这,还仅仅是变化的起点。6省市根据中央要求试点的改革内容,将是更大范围司法体制改革的先声。这一改革的大幕,正被清风掀起一角。
透过试点改革内容,“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思路清晰可见。换句话说,通过司法改革,法官检察官不仅责任更大,而且素质要求更高,职业保障更有力。正如中央司改办有关负责人在答记者问中指出的,建立符合职业特点的司法人员管理制度,是建设高素质司法队伍的制度保障,在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中具有基础性地位,是必须牵住的“牛鼻子”。司法人员的职业素质如何,也是群众对司法最直观的印象来源。一位公正的法官,一份说理充分、胜败皆服的判决书,胜过一打宣言。
需要看到,随着我国社会进入转型期和矛盾多发期,人们对公平正义的期待成为“刚需”。很多司法人员非常辛苦,有的一年要审数百个案子,但职业管理没有实现科学化和现代化,阻碍了司法权力的有效运行。
改革的目的,不仅仅是要让司法职业者感觉“更有奔头了”,还要让他们感觉到职业的尊荣与使命。人民群众对法官等职业是高看一眼的,原因就在于他们是纠纷的裁判者,背后是对司法权的尊重。这种尊重不仅来自群众,也应该来自司法机关本身。通过制度安排,让司法人员获得前景开阔的职业进阶,同时改变“审者不判、判者不审”的泛行政化倾向,让审理者负责,严格办案责任。事实上,近年来多地已经试行审判长负责制,在不违反相关诉讼法规定的前提下,赋予法官相对独立完整的审判权。让审理者对所有案件质量负责,并且终身负责,必然会使其更加谨慎。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