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休假”不该只眷恋机关单位
郭元鹏
//www.workercn.cn2015-05-22来源: 中工网—《四川工人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交休假申请,担心惹怒了领导;不交吧,原本应休没休的年休假补贴算是没了。”在兰州市某机关单位工作的赵女士,在“五一”小长假结束后就写好了申请,但锁在抽屉里已经整整一周,愣是没敢拿出来。让她观望、彷徨也犯难的这份申请,与兰州市近日下发的一份《关于全面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带薪年休假制度的实施办法》的文件有关。(5月18日新华网)
这样的规定原本不需要出台。这是因为“带薪休假”制度是国家推行的,其本身就具有法律属性,还有比国家更大的部门吗?当“带薪休假”还需要地方专门发布通知的时候,还需要用红头文件去“威逼强迫”的时候,这也就是李克强总理所担心的了:几个小处长就能左右国务院的政策。这反映出的问题是政令不畅的尴尬,是政策和落实脱节的悲催。更重要的是,这个“强制休假”的规定,是加上了一个限制的词语:“机关事业单位”。也就是说,兰州关心的是机关事业单位里的职工是不是能享受“带薪休假”。无怪乎这个“强制休假”的规定一出,就饱受争议了。
在以往的时候,维护职工权益的部门有两家,一个是劳动局,一个是人社局。具体工作中,基本上人社局管理的是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劳动局则多负责企业职工。在机构改革中,劳动和人社两家单位合并了。凡是涉及职工权益的问题,都由目前的人社局来承担。兰州人社局应该是对所有职工负责,而不是只对机关事业单位职工负责。当一个人社局发布的“强制休假”关注的仅仅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权益的时候,那些私营企业职工的权益谁来维护?
而且,对于私营企业职工来说,他们会是“带薪休假”最难享受的群体。更应该受到关注,更应该有一个“强制休假”的规定。“强制休假”是好事情,兰州人社局却不能只当私营企业职工的后妈。
编辑:周文
扬子晚报:强部长偷换概念 “学识”很高 2008-12-24 |
谢昱航:精神病收治的法律空白何时补上 2010-10-12 |
盘点:2010年十大焦点评论 2010-12-27 |
邓海建:让领导不以矫情的理由“带头休假” 2012-01-19 |
探亲假期存或废工薪阶层你点睇? 2013-07-04 |
我在我思:让法治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系列谈 2014-12-23 |
金 备:年休假如镜折射强资本弱劳动影像 2014-12-19 |
民生视点:延长春节假期是否可行? 2015-03-01 |
延长春节假期是否可行? 2015-03-01 |
延长春节假期是否可行? 2015-03-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