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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千万外来务工群体在为深圳的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一系列社会问题。记者日前从深圳市总工会获悉,其曾主持的一项“深圳新生代农民工生存状况调查”显示:深圳新生代农民工大多数没有务农经历,一年也难得回一趟农村,渴望城市生活,对未来充满信心。农村回不去,城市又难以融入,不少外来务工群体都存在身份认同危机。(7月6日《南方都市报》)
城镇化本质是农民工市民化。然而,长期以来的低成本城镇化,致使大量农民工“融不进城市、回不去家乡”,沦为城乡“边缘人”,陷入了“身份认同危机”。再者,对变身城市新市民所需巨额成本的焦虑,折射出了农民工的多重诉求,如情感归属、社会认同、国民待遇等。而享受国民待遇的重要标志,就是打破户籍壁垒,拥有理想化的迁徙自由,农民工走到哪里,就能在哪里自由定居,享受当地的公共服务。
事实上,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工作环境、生活条件等有了很大改善。因此,他们希望落户城市、成为新市民的愿望也变得越来越强烈。在他们看来,落户城市、成为新市民的三大标准是:同工同酬、享受城市福利、有城市住房。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有知识、有文化、有个性、有主见,彰显的是新时代的精神,他们对城市有着多重诉求,融入城市的愿望更加迫切,在城市发展的愿景更加美好。
让农民工在城市享受国民待遇,首先要竭力解决他们进城后的住房问题。比如,对农民工放宽保障性住房的限制,允许那些在城里工作一定年限、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农民工购买保障性住房;推进用工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用于农民工购买或租赁自住住房。同时,完善农民工进城后医疗保障,探索农民工医保关系接续、异地就医和费用结算服务等衔接问题的解决之道,避免因病返贫的现象出现。再者,解决新生代农民工培训及其子女受教育问题,确保他们的子女能够进入公办学校和政府委托的普通民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并逐步将幼儿教育纳入义务教育体系。
可见,农民工身份“边缘化”,倒逼公共服务“均等化”。应实行城市公共服务全覆盖,建立农民工权益保障长效机制,在培训、就业、社保、维权等方面作出具体安排,为农民工在城市安居乐业创造公平的环境,从制度上给他们以心理认同和归属。总之,努力解决农民工在城市的生存和发展问题,主要做到“十有”,即进城有工作、劳动有合同、上岗有培训、劳动有报酬、参保有办法、住宿有改善、维权有渠道、生活有文化、子女有教育、发展有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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