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载,某地一区委为社区“减负”,取消、清理、精简事项400余项。按说,这是条“正能量”新闻,应该为之点赞。但通览全文,却不那么欣喜了,甚至产生一些疑问。为使读者明了,不妨引述部分原文:
“该区理清部门、街道、社区三者之间责任,取消各类社区事20余类150余项;清理市、区各类组织机构69项;取消73项社区考核评比项目;将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负责由社区填报的80余个表格,通过规范、整合等方式,精简为9项,精简率达到88.8%。”
上文中,“理清部门、街道、社区三者之间责任”不难理解,但什么是“社区事”令人费解,而且一下子取消了20余类150项,恐怕只能理解为过去的“责任不清”几乎到了混乱程度;清理各类组织机构69项,看起来成绩不小,但请问,这个区总共有多少机构?一下子清理了69个,是“伤筋动骨”呢还是过于“臃肿”了?取消73项社区考核评比项目,不知原来总数多少,只看取消数,可以想见此前的“考核评比”对于基层来说是何等沉重的负担!最堪对比的是由社区填报的表格,那都是“各职能部门及各街道负责”并派给社区的任务,经过规范、整合,结果竟只剩下9个!精简率达88.8%!!换言之,这些上级“派下来”要求填报的表格,有近九成是没用的!
读报至此,深感这的确是新闻,但却不那么“正能量”,反而折射出了问题。而且,一个区的基层“负重”尚且如此,一市一省呢?岂不惊人?!
为基层“减负”当然是好事,但“减负”的同时,上级更应该检讨一下,基层那么多负担当初是怎么加上去的?是不是官僚主义、形式主义、好大喜功作祟?该不该整治?这个问题不解决,以后难免重蹈覆辙,再来一次“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