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对经济运行冲击明显,部分劳动者在复工后面临降薪。降薪、调薪是疫情下部分企业求生的自救方法,同舟共济、共克时艰也是当下大部分企业和劳动者面对危机时共同作出的选择。也有部分劳动者担忧,有企业拿“疫情”当幌子违法降薪。面对疫情期间的薪资问题,员工期待更多“话语权”。(5月14日《工人日报》)
据4月份移动互联网第三方数据机构艾媒咨询发布的《2020中国“新冠疫期”企业信心与降薪行为数据调查报告》显示,46.6%的受访者表示疫情期间薪资较前6个月平均月薪出现下降。可见,在一些企业里,“借疫降薪”现象还是较为普遍。
眼下,随着新冠肺炎疫情形势的持续好转,虽然各地企业纷纷复工复产,但由于受疫情的严重影响,一些企业仍面临着诸多困难,如经济复苏缓慢,员工工资发放困难等。在此背景下,一些企业和员工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纷纷采取“自救”,彰显了企业和员工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
但笔者以为,少数企业擅自以“疫情”为由,“单方面”作出降薪、调薪举措,这不仅是缺乏人性化的一种体现,而且也是一种赤裸裸的“薪资侵权”行为。
因此,笔者以为,要杜绝企业“借疫降薪”或“借疫调薪”的“薪资侵权”行为,还需“多方给力”。首先,监管要到位。劳动监察部门应积极承担起监管的主体责任,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并督促企业按时足月给员工发放工资,不得“借疫降薪”“借疫调薪”,切忌不闻不问,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其次,执法要从严。公安、劳动监察等部门对“借疫降薪”或“借疫调薪”的行为,要采取“零容忍”的态度,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绝不姑息,绝不纵容,该罚款的要罚款,该列入“黑名单”的要列入“黑名单”,该追究法律责任的要追究法律责任,让这些违规企业或无良商家付出“沉重的代价”,倒逼其遵规守法,切实履行契约。其三,维权要跟上。员工要学会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劳动监察部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切忌自认倒霉而“当哑巴”,或“吃哑巴亏”,任人“摆布”。
当然,还需加强对企业的普法教育,让企业知晓“借疫降薪”或“借疫调薪”是一种违规违法行为,从而学会遵规守法,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既做到按时发放工资,又做到“不降薪”“不调薪”,切忌把“疫情”当作降薪、调薪的一块“挡箭牌”。
笔者相信,只要监管到位,从严执法,维权跟进,再辅以普法教育,就一定能有效遏制不法企业“借疫降薪”或“借疫调薪”的违法违规行为,从而切实维护广大员工的切身利益,让“借疫降薪”或“借疫调薪”的现象不再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