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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 睿:治欠薪“老赖”还需多方给力
//www.workercn.cn2014-05-15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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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于拒不支付员工的20万元工资,深圳市文化产业创意产业协会秘书长陆某某,近日被福田区检察机关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依法批准逮捕。(5月13日新华网)

  上班遭遇“老赖”,拖欠工资不给,无奈,职工们奋起讨薪,几个回合之后没有结果,一纸申诉把陆某某告到了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局接报后,立即联系陆某某,责令其支付员工工资,但多次努力后仍遍寻不见,只得向其所在单位送达《劳动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老板玩失踪,人资局只得将该案移交至警方,警方于今年3月底将陆某某抓获归案。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陆某某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涉嫌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且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因此以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批准逮捕。

  值得人们为之点赞的,是这个案子的维权接力做得好!你看,老板欠薪,心力交瘁的职工们来到人力资源局,遭遇的不是冷脸和推诿,而是积极行动帮助维权。面对无“头”案,调解无人接招,人力资源局尽心尽力跑好自己的一棒后又移交给警方。警方抓捕后,又一棒传给检察院。检察院跑好最后一棒,将无良老板批捕。

  这个案子的看点就在于,和许多“老赖”人间蒸发,法律部门无计可施不同的是,由于人力资源局、警方和检察院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使被欠薪职工的权益得以维护。与其说这是法律保驾的作用,不如说是警法护航的努力,因为无数为人们兜底的法律明明摆在那儿,却常常执行不下去。这也是这个案子得到执行值得推广的标杆意义。

  与此案形成反差的,是央视《焦点访谈》去年12月22日《讨薪的遭遇》报道的一个案例:陕西农民工张正友和70多名乡亲在山东莱芜一个铁矿打工,矿主齐二丑欠薪200万元,却赖账不还。张正友找到莱芜市劳动和信访部门以及镇领导求助,均遭到推诿。矿上欠薪不还,还把张正友和工友们扫地出门。更令人发指的是,引发纠纷后,当地公安机关把张正友和几个打架的工友拘留50天不说,还将案件提请检察院要求以寻衅滋事罪批捕张正友。

  这当然是非常极端且恶劣的个案,不具普遍性。但不容否认,农民工讨薪难,却已经成为一个普遍的事实。据国家统计局5月12日发布的《2013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披露,经过近几年的治理,农民工工资被拖欠的情形虽有改善,但仍然高发多发。而在维权的过程中,执法部门对于侵权者也多是一罚了之,远远低于其违法成本,起不到惩前毖后的作用,这也是老赖们敢于屡屡蔑视法律铤而走险的重要原因之一。

  好了,为今之计,深圳的这个标杆摆在那儿,其实很简单,面对侵权,只需要政府部门和公检法司等部门各司其职,接力维权,跑好自己的“最后一公里”,把那些侵害职工权益的人装进法律的笼子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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