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 夫:赖账羞辱的不仅是受害者
//www.workercn.cn2014-05-15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分享到: | 更多 |
5月14日的《新快报》报道:佛山一个家具公司的老赖在已经再不能抵赖的情况下,将欠账49000元以一元零票来还账,致使胜诉者在一大箱零钱面前哭笑不得。从法律上,这笔钱与他所欠款项相等。
家具销售不是低端价格的冰棍或烧饼,动辄基本得上百元才能成交。若想集腋成裘搜集到近5万张一元的零钞,也真难为了这个赖账不还的家具公司老板了。当然,更难为他的是,尽管极不情愿,他最终还是被迫从自家存折里取出了近5万元的欠款。
法律不可能迁就他的赖账,但法律的威慑,也许对他还账时别出心裁之举显得苍白无力。当然,如此恶作剧的还账让法律制定者也始料不及。
佛山这个家具公司老板在故意刁难、羞辱对方时,其实也在蔑视法律的尊严!如果他对法律尚有一丝敬畏,肯定不敢如此无赖又嚣张地以这种形式来还账!正因为如此,从维护法律威严的角度上,法官如果容忍这些行为,会给其他老赖们在被迫认输时提供危险的先例。
佛山中院民四庭审判长事后表示:只有人人诚信、守法,社会诚信体系、法治社会规则才会最终建立。但如果法治社会容忍过多在似是而非的法律边界间的无赖行为,法治社会规则很难确立。因为,无赖一旦得逞,就如同打开了潘多拉盒子。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