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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 村:侵害公交司机 必须依法打击
//www.workercn.cn2014-06-27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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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车正行驶在下着雨的高速路上,司机陈志刚却遭男子抱脚砸头。他右脚既要发力不让男子拖离刹车,又要防止踩刹车过猛,导致翻车。男子甚至不止一次用扳手击打他,在危急情况下,尽管鲜血直流,但陈志刚忍住疼痛,坚持把车停在应急车道上,车上乘客无一受伤。(6月26日《成都商报》)

    徐某归案后交代,他在外打工期间,别人欠他一笔钱,久催无果,他感到悲观失望,不想活了。再加上喝了酒,在车上越想越气,感觉生活没有意义,就想和大巴车同归于尽,于是失控冲上去抱司机踩刹车的右脚,因为司机拼命反抗,徐某就操起扳手袭击其头部。

    一段时间以来,因为坐车错过站点、嫌停车距车站较远、甚至嫌开车速度不快等原因,抢夺方向盘、进而殴打公交司机的案件陆续发生,其密度甚至赶上了老人摔倒的新闻。

    6月7日,一位乘客怀疑“车上有人要搞死他”,在沈海高速温州段抢夺方向盘,上演“生死时速”(6月9日《浙江日报》);6月20日,在车辆没进站就要求上车被拒绝的醉酒乘客上车后抢夺方向盘,致公交失控撞车又撞树(6月23日《华西都市报》);6月17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名因遭乘客责骂、推搡、掌掴等挑衅引发的公交车司机与之打斗并用随身弹簧刀捅刺致其死亡案一审宣判,该名公交车司机——被告人郑爱国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5年(6月17日国际在线)……

    只要在网上搜一搜,这样的新闻经常发生。这样的新闻说明了什么呢?

    第一,坐车之人形形色色。公交车是公共交通车辆,每天都会迎来送往,接送形形色色的人。这些人群中,绝大多数律己守法,但也不能排除一些因为各种原因心情不快者和个别寻衅滋事者。

    第二,各种矛盾一触即发。有专家说,我国现在的主要矛盾已经不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而上升为劳动关系的矛盾。这类矛盾燃点低,爆点高,易发多发,稍有碰撞就会发生,甚至仅仅因为“多看了谁一眼”。

    第三,公交司机工种高危。应该说,一天开车六七个甚至十多个小时,公交司机应该算得上是最苦最累的职业,他们不仅要应对复杂的路况,还得面对形形色色的乘客,稍有瑕疵,就会承受乘客的白眼、辱骂、甚至殴打,抢夺方向盘的事情也经常发生。

    作为一个普通人,公交司机也有自己的喜怒哀乐、爱恨情仇,但他们又不同于普通的人,因为他们负责运送的不是货物,而是生命,他们必须有坚强的承受能力、高尚的职业操守,无私的奉献精神,忍辱负重,不计得失。如果他们要危害社会,无疑会比暴恐分子更危险。

    毫无疑义,公交司机是公共安全的护卫者,人类生命的保护神。对于他们,全社会都要倍加尊敬爱护,公司应该投保人身保险,法律更要源头保护,一旦有人侵害司机的安全,必须严惩不贷,依法伺候,让侵犯公交司机的人成为高危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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