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西流:火灾面前,救命还是救财物?
//www.workercn.cn2014-07-14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分享到: | 更多 |
2013年11月19日晚上,北京市朝阳区小武基村村南一处出租大院起火,12人殒命。11日北青报记者从消防工作人员那里了解到,那场大火致人死亡的主要原因是起火初期,家里男人去抢救财物,妇女儿童来不及逃生,最终出现悲剧。(7月12日《北京青年报》)
妻子和母亲落水了先救谁,对于这个假设的道德命题,人们大可不必较真,可以一笑而过。然而,面对突然发生的火灾,是先救人命还是钱财,却是人们在现实生活中可能遭遇到,并需要当机立断做出的一种道德选择。比如,当北京一处出租大院突然失火时,家中的男人却做出了令人可怕又心寒的选择:先救财物而不是救命,导致12名妇女儿童葬身火海。
不可否认,这场悲剧的发生,滥用易燃材料、乱搭乱建、消防通道不畅等,是主要诱因。然而,当自己家里遭遇火灾或其他意外灾害时,家里的男主人第一时间选择的不是自救或救他人,而是去抢救财物,结果贻误了逃生的最佳时机,酿成人员伤亡的惨剧,令人扼腕痛惜。殊不知,人的生命是至高无上的,任何身外之物在生命面前都黯然失色。因此,当遭遇火灾或其他意外灾害时,第一时间自救或救他人,是最重要的也是唯一的选择。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