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原创评论-正文
寒 山:“监管不力”的追责不能总在事故后
//www.workercn.cn2014-08-05来源: 中工网—《安徽工人日报》
分享到:更多

  江苏昆山中荣金属制品有限公司爆炸特别重大事故调查组组长、国家安监总局局长杨栋梁4日表示,根据事故暴露出来的问题和初步掌握的情况,涉事企业问题和隐患长期没有解决,粉尘浓度超标,遇到火源发生爆炸,是一起重大责任事故,并且认定:昆山政府监管责任落实不力。

  监管责任落实不力,在每次重大事故发生以后,调查组都会查出这样一条造成事故的原因。说当地有关部门没有对中荣公司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管,当然也不尽然。据在该公司工作了9年的员工李婷回忆,安监等相关部门一年会检查三四次,但每次检查都在中荣公司的“公关”或者“应付”下蒙混过关。例如检查前一天,公司会组织工人突击打扫车间卫生,清扫除尘机;检查当天公司会减少工作量,让一些当班的工人在车间休息,以减少车间的金属粉尘。然而,这些应付措施虽然可以蒙混检查人员于一时,中荣公司发生重大事故的隐患,却是长期存在,而且也是用这些蒙混措施无法掩盖的。从调查组初步调查列出该公司引发事故的5条相关因素来说,其中4条都是硬件设施上的问题,譬如厂房没有按二类危险品场所进行设计和建设,除尘设备没有按规定为每个岗位设计独立的吸尘装置,车间内所有电器设备没有按防爆要求配置等,对于专业的安监人员来说,只要一踏进现场、一走进车间,对于这些隐患的存在,都是可以一目了然的。然而,每年三四次的检查竟然都没有发现,这样的检查,除了“走过场”三字,还能有什么结果?

  记得前一阵家里的一个电器出了故障,电话打到维修部,当天下午就有工人前来维修,三天后维修部就有人打来电话询问:维修效果是否正常?又隔了一天,又有人打来电话询问:你家电器维修以后,有没有人打电话来调查?事后我才知道,为了提高售后服务质量,他们对派出的维修人员有双重监管的制度。安监部门对企业的安全检查,事关劳动者的生命和健康,如果能够借鉴这家电器商的办法,对检查重点企业安全的安监人员的工作,也来一个双重监管:派出专门人员对安监工作的质量进行监督和评估,对应当发现的安全隐患没有发现、应当整改的安全设施没有整改,即使没有发生事故,也来一个“监管责任落实不力”的追责,如此,才有可能大大减少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有句歌词说: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有彩虹。但是,对安全生产“监管不力”的追责总在事故后,这样的追责未必一定能出现安全生产美丽的“彩虹”。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