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肖应林:别让“扣薪留人”方式再现
//www.workercn.cn2015-02-11来源: 中工网—《辽宁职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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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过年了,务工的员工想早些回家,但老板担心他们自此远走高飞,影响来年企业正常开工,于是使出自己的留人绝招——暂扣部分工资。近日,福建泉州台商投资区百崎乡一鞋厂发生一起劳资纠纷:任职管理员的一安徽籍员工,因回家心切,准备提前离岗,老板担心他年后跳槽,暂扣他的工资8000余元,双方激烈争执。民警介入处理后,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一家单位要留住人,人们普遍的认识是,一是要“留心”;二是要提供较好的薪酬福利、劳动环境和条件等。从工资报酬角度而言,增加工资不失为有效手段,而扣押工资已被无数事实证明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这一次,好在警察及时来了,从情入手,以理服人,也好在老板没有钻在自己的思维套子中出不来,一场一触即发的欠薪纠纷很快得到解决,双方均表示满意。不过,回过头再看这个事情,却不能不让人生出另外一种看法:或许,这场矛盾本不该出现。这一点,在双方接受警察调解的时候,可以看得出来。比如,在警察说到老板和员工应学会换位思考、分析了员工回家心情之后,老板的脸变红了,表示这位员工很能干,暂扣工资只是想留住他——说明这位老板并非仗势欺人,平时并非总是一副资本家的嘴脸。而在听到“以扣押工资留人不可取,涉嫌恶意欠薪”的话语之后,老板及时把工资发给了那位员工——这在一定程度上更说明这位老板知法也守法。而员工,工资拿到了,对老板的诚恳态度同样表示接受。

  事情到此已不难看出,员工只是想足额拿到工资回家过年,并没有老板想象的可能“不再回来”那么复杂;而老板既通道理又知法,并不存在“克扣工资”的主观恶意。如此说来,岂不是一场本不该发生的矛盾纠纷吗?可是,纠纷还是出现了,根源则在于老板的“留人”方式。

  反观现实,恐怕可以得出这么一个结论:随着人口红利时代的结束,年末岁初这样那样的“用工荒”季节性地袭来,着手人才结构的整体调整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已成当务之急了。一个无须讳言的事实是,现在还有一部分大学生找不到工作,不是到处奔波求职,就是在家啃老,心甘情愿让老板“扣工资留人”的机会都没有。而有一些企业和单位,挤破脑壳也进不去,根本用不着使出“扣薪留人”的招数。

  可见,从整体上调整人才结构,做到既能有才可用,又能人尽其才,是必需之举。

  如果在此基础上,再辅以其他社会治理手段,“扣薪留人”则可望淡出江湖。一是需要各级政府部门的努力,为更多的劳动者创造平等的就业机会,比如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要及时发现每一起劳资纠纷,并运用法律手段切实处理好。二是大大小小的企业和单位要深刻明白,劳动者是会用脚投票的,不能主观上以自己为中心。三是劳动者遇到此类事情,要敢于举起法律之剑维护权益,而不是蛮干斗勇,那是得不偿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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