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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南通市对工伤保险实名制参保制度进行改进,推出建筑企业建筑项目参保方式,按项目参保的缴费标准为:市政工程为总造价的0.06%,房屋建筑工程为总造价的0.12%,拆除工程按照拆除面积每平方米1元缴费。(2月12日《工人日报》)
南通市为确保工伤保险在全市建筑业实现全覆盖,采取的是“两条腿走路”的办法,即用人单位若不能个人实名参保,可以选择按项目参保缴费。在每个建设项目核发施工许可证时,将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的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作为必备条件之一,保证所有在本地注册或外地注册的建筑企业在南通行政区域内施工时,都为其使用的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并确保每一位工伤职工都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
建筑领域工伤风险比较高,从事这一行业的大多为农民工。据统计,建筑施工事故90%以上为职业伤害。尽管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要求建筑业必须给全体职工办理工伤保险,但是,这项旨在切实维护广大建筑工人权益的好政策,却在许多地方难以兑现,大量的劳动者依然游离于工伤保险之外,一旦发生工伤工亡事故,往往呼天不灵、叫地不应,只能自认倒霉。
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各地基本都是强制参加工伤保险的,譬如未给职工办理工伤保险的,不准参与建筑项目招投标,不予核发施工许可证。既然有如此刚性强制措施,为什么还有那么多的建筑企业没给职工办工伤保险?实事求是地说,其中既有企业主观上的消极逃避原因(无非是想降低用工成本),也有客观方面的难为之窘。
首先,用工流动性大,难以全覆盖。建筑企业的用工,经常是开“流水席”,今天进几个,过几天又走几个,即使企业不想逃避责任,也很难做到工伤保险全覆盖。譬如,某单位现有100名工人都办了工伤保险,可能过些日子其中一部分人就走了,只有再招。企业如何会主动地给新来的工人增办工伤保险?一怕麻烦,二想省钱,于是就漏保了。这些人倘若发生了工伤事故,想要保障就难了。
其次,申办门槛高,企业难以申报。目前,多数地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了图省事和便于社保五大险种同步推进、统一结算和收费,实行捆绑操作。要办保险,必须五项都办,拒绝单独办理工伤保险。这就给企业出了一个大难题,因为许多农民工已经在农村参加了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无须重复申办,至于失业和生育保险也不是非办不可的。“五险”捆绑受理的做法,如同一盆冷水,一下就把企业想给职工单办工伤保险的积极性全部浇灭了,最终只能耍个“滑头”,给少部分相对稳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办“五险”,一般工人则隐瞒不办,一旦他们出现了工伤,也就无险可保了。
实行“项目参保”方式,即不管单位用工人数多少,只要按工程总造价或拆除工程面积缴纳了工伤保险费,那么,单位里所有员工就都等于参加了工伤保险,就都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这样,上述两大难解之题就都化解了。此法堪称是实现建筑领域农民工工伤保险全覆盖的良策和捷径,很值得普遍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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