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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劳动报》报道,4月17日上海工会组织工作会议召开,市总工会主席强调:当前工会组织建设中最核心、最关键的问题是工会组织的职工立场不够鲜明、维护职能履行不够到位。工会组织工作要进一步突出维护职能,突破瓶颈。
上海工会遇到的问题,大概其他地方的工会也有同样的感受。工会干部如何认识和摆正自己的位置,是工会最大限度发挥作用,凝聚职工的大问题。
据调查,非公企业工会干部普遍存在维护职工权益时“不敢、不愿、不能、不会”的现象。笔者曾听民营企业工会主席讲,私营企业不同国企,还是老板说了算,如果老板不开明,工会就没办法给职工说话办事。他们很羡慕国企工会,觉得国企工会主席有“权威”。但国企工会主席也有苦衷,有位国企工会主席说,国企比较遵纪守法,民主管理制度也比较健全,可新形势下,国企工会也会遇到新问题,就像企业大量使用劳务工,其实并不合法,可工会从企业利益大局考虑,不好说什么。
当改革开放使企业步入市场经济的竞争后,过去计划经济时期工会的工作经验和办法,显然不够用了。法律要求工会的基本职责是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正是这个基本要求,显示出为职工维权成了工会工作的“短板”,因为工会习惯和更喜欢讲促进企业发展。
劳动关系在市场经济中变得越来越复杂了,如果工会不能摆正位置,不和谐的因素势必膨胀。基层工会主席讲,上级总工会机关是公务员序列,流行的是行政化、机关化的工作方式,下文件定指标,但这种工作方式到了基层就会“梗塞”,因为企业工会主席不是公务员,是签订劳动合同的职工,要服从企业管理。虽然多年来工会强调转变作风去行政化,但惯性让工会依然想充当调整劳动关系中的“裁判员”角色,只是工会不是“裁判员”。
党和国家《关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意见》,显然工会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是代表职工的一方,不在“裁判员”的位置。但工会应不应该是“运动员”?如运动员队伍里的“带头大哥”?按中国工会特色,似乎也不太合适。固然市场经济中和谐劳动关系,是劳资博弈的平衡,工会必须体现职工的整体意愿,可工会的位置绝不像“运动员”那么简单。无论哪级工会干部,所处的位置更贴近“教练员”,工会需要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好职工、指导引导好职工共建共享发展成果、维护好职工的基本权益。
“教练员”要善于动员整合有利于提高“运动员”水平的能力。比如有条件的总工会,就要着力推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健全,来保障职工基本权益的落实,通过整合社会资源购买服务助力职工依法维权,适时在基层工会推行工会主席职业化等,以实实在在的方式,而不是“自拉自唱”的方式,维护职工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干部要摆正位置,更好为职工说话办事,在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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