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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而不紧”的后遗症
金备
//www.workercn.cn2015-06-09来源: 中工网—《河南工人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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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海淀区出现一处“新景观”,圆明园花园别墅三期烂尾工地,只因开发商和施工方的经济纠纷一直未解,为讨要工程款,近千名工人自工程停工后已在此居住8年。为解决居住需求,一排排蓝顶的活动板房围绕着烂尾楼建起,并因低廉的出租价格吸引了不少外地商贩来此落脚。目前,内有2000多人居住,人称“板房村”。(6月6日《京华时报》)

  京城出现“板房村”,套用流行语说,是市场那只看不见的“手”起作用了。市场之“手”,对人们行为结果的积累,总有放大作用。就如拖欠工人工资的行为,放大之后就变成了社会之痛。

  应该说,拖欠工人工资问题的形成,和片面追求经济高速发展、忽视对工人的保护有关。为了经济快速发展,就需要培育资本的扩张,允许“八仙过海各显神通”。于是“空手套白狼”的用工或经营形式出现了,并美其名曰“借鸡下蛋”。其后果是底端的劳动者,特别是农民工这个新生的却缺乏社会保障的工人群体,成为被拖欠劳动报酬的主要受害人。而工资拖欠现象日积月累,演变成社会问题。虽然10年来,打击拖欠工人工资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但对于积重难返的社会问题解决,总会出现“抓而不紧”的后遗症。

  据6月5日《河南工人日报》报道,2013年,在渑池县城一工地打工的10名农民工,被包工头拖欠工资3.3万元,同年12月农民工打官司胜诉。2014年1月,农民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包工头“失联”,生效的法律判决至今也没得到执行。包工头虽没达到“拒不支付10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4万元以上”的河南恶意欠薪罪标准,可对一名农民工欠薪9550元,达到了恶意欠薪罪的“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3个月以上劳动报酬且数额在8000元以上”的标准。渑池县法院正准备向公安机关移交案件通缉包工头。

  法院执行庭强制执行的举措没有问题。据报道,法院执行庭曾锁定了包工头在新安县一处建筑工地承包有工程,但工地项目部同意暂时配合法院冻结应支付给包工头的款项,可不允许包工头不在场的情况下划走款项。工地项目部的做法也没错,因为钱若是从项目部划走,包工头很可能以项目部没支付工程款,鼓动其雇用的农民工向项目部要欠薪。

  拖欠工人工资的问题相当复杂。所谓的抓紧治理欠薪,其实不仅是指对欠薪行为有惩戒权的职能部门,而是需要系统性的联动,防范欠薪从预防着手。假如有拖欠劳动者工资劣迹的人,在消除劣迹之前,就不能再获取“空手套白狼”的业务,就对治理欠薪预防很有利。按现在的信息传递科技水平,要做到这一点并不算难。

  治理社会问题,“抓紧”就是每个部门和领域需要相互配合、不得松懈,预防和惩戒并行。治理欠薪是个系统工程,在系统中不能出现“短板”,不然就是“抓而不紧”,抓而不紧必然难除隐患,留下后遗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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