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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疼感冒,去医院门诊挂个水,这种司空见惯的看病模式将终结。11月11日,江苏省卫计委下发通知,对门诊输液作出最新规定。明年7月1日起,除儿童医院,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注抗菌药物;明年年底前,除了儿童医院,全省二级以上医院全面停止门诊患者静脉输液。也就是说,门诊不允许开输液药品、输液,患者只能去急诊或者住院。(11月12日《现代快报》)
过度诊疗是我们医疗现状的重要表征。其表现在患者身上,就是遇到头疼感冒,要去大医院诊疗,各种检查下来,不输液还不放心;表现在医生身上,遇到患者感冒,进行不必要的检查,开不必要的处方输液。早在几年前,原国家卫生部就已制定相关政策,比如《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对医院过度输液进行控制,但各个医院在具体执行过程中,成效不大。如今剥夺了大医院门诊的输液权利,无疑有利于规范过度输液。
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平均每人输液8瓶,远高于国际上2.5~3.3瓶的平均水准。过度输液很大程度上源自医院的过度诊疗,例如南京三甲综合性医院年门诊输液量基本都在20万人次以上,占就诊量的百分之十。过度输液带来的无疑是医院的浪费,更重要的带来的是对身体的伤害。
国人之所以养成输液的习惯,很大程度上在于科学医疗素养的缺失。随着人们素养的提高,尤其是超级细菌、抗生素“无疗”等病人的增多,人们才渐渐开始意识到过度输液带来的危害,比如,注射液中的不溶性微粒进入血液循环,极易出现肺肉芽肿、肺水肿、静脉炎症和过敏反应等。根据原卫生部统计,2010年中国平均每人输液8瓶,我国的门诊输液率高达60%~70%,人均抗生素的使用量是国际水平的10倍左右,其中八成左右患者根本不需要使用带有抗生素的药物。由此来说,扭转过度输液的现状,也就迫在眉睫,更是决定了我国国民的体质与未来。
国家卫计委、发改委、财政部等九部门联合发布了《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要求各地采取措施加强对医疗机构及医务人员的执业校验与监管,规范诊疗服务行为;强化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督察,严格规范开方用药。江苏在此基础上,从卫生监管层面出台取消大医院门诊输液,无疑是一个创举,值得各地借鉴。
取消大医院门诊输液应成医改趋势,各地卫生部门应该有这种壮士断腕的魄力,通过医院经营模式的改革,来规范医院诊疗行为。可以说,有效的制度构建比单单指望医生的职业良知的纠偏要有效得多,也事半功倍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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