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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在省城的街道上,每每被路边小摊新鲜的蔬果、琳琅的饰品、便宜的物件等所吸引,但也常常为道路被挤占、通行不顺畅、环境被污染等所烦恼。笔者不仅自问:在越来越走向现代文明的城市,我们在多大程度上还需要这些既“便利”又“碍事”的“马路市场”?
对此,“要”的声音自然是有的。比如,“马路市场”能提供就业岗位,让开不起店铺、租不起柜台的自谋职业者有谋生之地;能延伸服务边界,让无暇进商场和超市的“忙人”顺道完成购物之需;甚或还能给城市增添一些“热闹”气象,显得富有“人气”。
但是,换位思考,又觉得“不要”为好。其一,“马路市场”的大量存在,挤占了道路资源,增加了交通隐患。现在的城市,无论大小,都有一个通病,那就是“车多路少”“交通拥挤”。如果允许占据人行横道、自行车道甚至机动车道摆设“马路市场”,就让本就不足的道路资源更加紧缺。往往是人走在自行车道、自行车电动车走在机动车道,机动车就在人车混杂的道路上穿行。
其二,“马路市场”的大量存在,破坏了正常的经营秩序,损害了规范经营的商户的利益。试想,同样的东西在路上卖得多了,自然在商场、超市就卖得少了。一个城市的消费市场是一定的,不可能因为销售市场的外移和扩大而等量扩大,那么因为“马路市场”的存在,在商场、超市里开铺设柜经营的商户就要遭受损失,其生计就要受到影响。提请注意,这些商户也大多是自主创业的劳动者,他们的劳动和利益也需要尊重和保护。
其三,“马路市场”的大量存在,妨碍了正常的城市秩序,给卫生、安全和居民生活等都造成了很大的负面影响。尤其是一些十字路口、学校门口、医院门前,摆摊设点的都是冲着“人多”而来,各自圈占一块地方“经营”,着实给城市添了乱、抹了黑,降低了大城市的品位。
这就给我们的城市管理者们出了一道考题,究竟该如何加强对“马路市场”的管理?是“一取了之”?还是“放任发展”?以笔者看,要因地制宜,因时间、地点不同采取不同的政策。对于在十字路口、学校门口等摆摊设点的,就要坚决取缔;对于影响城市景观、居民生活、安全卫生的,要加强管理、合理引导、规范约束。当然,也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简单地用“没收”经营工具和物品等方法处理问题,而要多从不同当事人的角度来思考解决问题的办法,为他们规划一个可以开设“马路市场”的地点和时间,让更加法治化、科学化、人性化的城市治理为百姓造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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