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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需配套制度保障
廖海金
//www.workercn.cn2016-06-08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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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医改办等七部门日前印发《关于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17年,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30%以上,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60%以上。到2020年,力争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到全人群,形成与居民长期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基本实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制度的全覆盖。(6月7日《人民日报》)

  其实,家庭医生在有些国家非常普遍。英国90%以上的居民由社区全科医生提供24小时预防、诊断和初步治疗保健服务,除急诊外,一般专科治疗均需通过全科医生转诊。然而,目前家庭医生服务在国内尚未成熟,很多地方还处于试点阶段,推行家庭医生服务还面临一些现实困难和问题。

  当前,对于方便患者看病而言,各方需要扩大家庭医生的影响力,提升家庭医生服务的质量,让家庭医生赢得更多欢迎和支持。这就需要家庭医生不断增强服务意识,严格按照签约协议书的规定在既定时间内落实责任。而关键一点,是要让家庭医生的技能水平基本满足患者就诊需要。

  同时,签约家庭医生还需要一揽子的配套制度,包括建立严格的家庭医生职业准入制度,赋予居民对家庭医生的选择权和评价权,以及对于可能是家庭医生误诊引发的纠纷,建立一个公正、专业的评判机制;尤其是要制定监督签约医生执业的法规制度,建立借阅程序,搭建举报渠道,让签约家庭能够随时反映医生的违规违法行为,给签约家庭一颗“定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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