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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信诈骗升级,个人信息立法须跟上
吴左琼
//www.workercn.cn2016-06-15来源: 中工网—《劳动午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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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信诈骗从“猜猜我是谁”到“我换号了,敬请惠存”,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但其根本都是利用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盲区”进行诈骗。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就必须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坚持依法治网,用法律和技术手段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

  “我换号了,敬请惠存”。先是以朋友名义通知换号,再要你“帮忙”。近日,有市民反映遭遇新型“换号骗术”:被骗子假冒自己,给手机里的联系人发短信,声称换了新号码,然后行骗被假冒者的朋友和亲戚。警方提醒,这仍然属于冒充熟人的电信诈骗,只不过又进行了“升级”,通过非法渠道获得市民群众的通讯录资料,冒充事主向其手机里的联系人进行诈骗。“换号了,最好跟机主证实下!”(6月14日《广州日报》)

  电信诈骗从“猜猜我是谁”到“我换号了,敬请惠存”,诈骗手段不断翻新,但其根本都是利用个人信息保护存在的“盲区”进行诈骗。有媒体报道,个人信息仅 “五毛钱”一条。有人说,互联网时代,谁掌握信息,就是掌握了财富。为此,骗子花小钱赚大钱,想方设法获取个人信息诈骗,既容易得手违法成本又低,自然变本加厉,不断推陈出新。

  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缺乏有力监管和法律依据,个人利益必然会遭受损失。中国互联网协会公布的《中国网民权益保护调查报告(2015)》显示,近一年来,因个人信息泄露、垃圾信息、诈骗信息等原因,导致网民损失总体约805亿元,人均124元,其中约4500万网民近一年遭受的经济损失在1000元以上。除了经济损失,个人信息泄露带来的还有无尽的烦恼和无奈,信息的肆意买卖,各种“骚扰”电话、电信诈骗似乎让我们在没有隐私的空间里“裸奔”。

  不给不法分子留有可乘之机,就必须加快“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坚持依法治网,用法律和技术手段保护网络个人信息安全。通过立法,首先要明确哪些个人信息禁止公开,哪些信息应该受到保护,增加公民个人提供信息的自主选项等等。同时,也要通过进一步规范网络安全审查、加强对网络服务提供者的监管、加大对非法收集、泄露、出售个人信息行为的打击力度等手段,守住网络安全的底线。此外,还应尽快成立专门的信息安全保护机构,履行数据保护监管责任,也让广大电信用户投诉有门。

  同样,每个人也都应该提升自己的信息安全防范意识,尽量不透露个人的重要信息、下载不安全的APP,增强隐私保护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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