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22日至26日,中国工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京胜利召开。这是全国亿万职工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大会召开期间,职工的权益和利益再一次成为公众高度关注的焦点。而无论是在全国总工会主席王东明所作的报告中,或是在各代表团的热烈讨论中,还是在各媒体的竞相报道中,有一个词被广泛提及,成为大会代表和社会各界热切关注的高频词汇,这个词就是——“获得感”。
2015年2月27日,在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在公开场合第一次提出“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在笔者看来,“获得感”多用以指人民群众共享改革成果的幸福感,强调一种实实在在的“得到”,因目标和出发点均直抵人心,被社会各界尤其是亿万职工广泛接受。
那么,广大职工群体心中的获得感,具体化后是什么样子呢?有一句曾经火遍网络的话是这样说的:钱多事少离家近!但世上真有这样的好工作么?或者说,每个职工都能找到这样的好工作么?当然不能人尽其愿。但从某种程度上火这几个字比较贴切地表达了广大职工内心关于“获得感”的真实诉求。
如何进一步增强和巩固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呢?如果以问题为导向来解决的话,或许“钱多事少离家近”几个字,能为我们提供导向和解决问题的切入点。
要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增强职工群众生活的安全感。劳动报酬是所有劳动者及其家庭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但是挣钱多少是多,多少是少?相信谁也说不出统一的标准。说白了,收入的多少,提供的是一种对生活的安全感。如果房价依旧“高烧”不退,医疗依旧能让一个家庭“因病返贫”,即使薪酬达到了安全标准,生活的安全感也不会达标。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提出,“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的庄重承诺,直指影响老百姓生活安全指数的痛点、难点、焦点问题。各级政府、各个企业和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想尽一切办法,不断提高职工的收入,或者“变相”地让职工手里的钱更“值钱”,才能切实提高职工群众生活的安全感。
要不断减轻工作压力,增强职工群众工酬合理的公平感。关于“事少”的诉求,相信所有勤劳善良肯吃苦的劳动者并非做着“光拿钱,不干活”的美梦,而是对现实中工作压力过大的反应。和薪酬一样,工作量的多少也没有一个公认的衡量标尺。但是在平时工作中不难发现,真正让很多职工觉得“事多心累”的往往并不是所从事的工作本身,而是与其有关联但并不绝对重要的方面,如工作分配的不合理性,侵占业余时间的加班,制度流程不合理所带来时间精力的浪费等等。试想一下,如果职工80%的时间被20%的次要的工作所牵扯,而且工资奖金并不会因额外的事务增加,这就难免不会产生“事多”的感觉。“事多”的指向,实质是工酬不合理。让职工减,不是单纯工作量的减少,而应该更多理顺企业管理流程,合理工作分配体制,优化企业运行效率,要让职工感受到实实在在的公平。
要不断提高福利待遇,增强职工群众家庭生活的幸福感。一个人一天的精力是有限的,家离上班的距离越远,人们耗费在路上的时间就会越多,留给家庭生活的时间就会越少,家庭生活的幸福感也就越低。当然,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个领域都不可能完全做到让人人都能“在家门口”上班。但却可以通过采取一系列措施和给予适当福利来实现“离家近”的诉求。比如配备相应的通勤车辆,免去职工上下班搭乘交通工具或自驾的麻烦;灵活调整上班时间,采取错峰或不固定时间的工作方式;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尤其是利用网络技术发展应用给社会带来的红利,允许部分职工在家办公等等,从时间上缩短家与单位的距离,解决职工群众“离家近”的诉求。其实,“离家近”的诉求,仅仅是职工群众对于劳动报酬之外福利待遇的一种形象表达,延伸开来,则是对所有增强家庭生活幸福感的方方面面。
让职工群众更多地获得,也是一种激发企业活力、培育企业新增长点的机会。企业让员工越能感到“钱多事少离家近”,员工对于企业的归属感也越强,越愿意为企业的发展贡献力量。可见,“获得感”包含着“给”与“得”的辩证法。
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企业,将企业的利益和职工的利益紧密结合起来,在“给”与“得”的辩证法中,通过增强职工群众生活的安全感、工酬合理的公平感和家庭生活的幸福感,来切切实实增强他们的获得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