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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 晓:斩断“含贿药价”背后的利益联手
//www.workercn.cn2014-05-16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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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一种知名药品贺普丁,在中国的出厂价是142元,而在韩国只有18元,在加拿大不到26元,在英国不到30元……价格悬殊的背后,是相当一部分灰色“营销成本”。5月14日,湖南省长沙市公安局发布消息,历经10个多月的侦办,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涉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单位行贿等案已侦查终结,进口药价畸高之谜随之揭开。(据新华社5月14日报道)

  撇开葛兰素史克转移定价等抬高价格的策略不谈,单就其药品国内销售过程中的公关手段而言,就令人触目惊心。身为湖南某市级医院肝病中心副主任医师的李某,每开一盒药,每新增一个病例,都能从该公司医药代表处获得数额可观的“好处”,除了按月拿钱之外,还以“讲课费”名义收受贿赂或接受免费旅游。实际上,在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内部,对医生“认钱就给钱,认学术就给学术机会”已成为公开秘密。目前查明的情况是,葛兰素史克中国公司为打开销路投入的行贿费用占到药价的30%,每年的总金额高达数亿元人民币。

  药品不是普通人可以任意选择、货比三家的一般消费品,用什么药,对于患者来说,健康攸关。唯其如此,医生用药的判断只能依据患者治疗需要,企业药品销售只能以质量和效用来说话,任何利益因素都不能掺杂其中。出于私利,让患者用了本不需要的药品、花了本不该花的价钱,这是对患者的欺诈,对医学的亵渎。对当事药品企业、医疗单位、医务人员行贿受贿行为,相信法律必然会给予公正制裁。但就整个医疗体制而言,如何借此案例,剖析积弊,根治医药贿赂,则更为急迫。

  “含贿药价”背后,实质是医疗从业者和药品生产销售企业的利益联手,一些医药企业为了销售业绩全力攻关,不惜违法违规;一些医护人员认为“大环境”如此,“不拿白不拿”;更关键的一点,从葛兰素史克案例来看,不少医疗单位也被贿赂“放倒”,心甘情愿“只选贵的,不选对的”——在以药养医体制下,药价虚高、畸高是对企业、医院、医生都有利,是行贿者与受贿者联手所为。

  让药品回归合理价格,必须加强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依法打击商业贿赂等不正当竞争行为,营造公正市场秩序,对跨国药企,更有必要对其产品全球售价进行科学分析、成本比较,而不是企业报什么就批什么价格。与此配套,更需要医改进一步深入,摆脱对以药养医的依赖,比如建立更加灵活但利益与责任更加匹配的医护人员薪酬制度,实行医生、科室用药统计公开制度和审计制度等,只有当医务人员、医疗单位“不敢去拿”、“拿着烫手”,医药企业“送了白送”、“无须去送”的时候,药价的“虚火”才会“退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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