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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昌俊:残保金“脱敏”,唯有公开
//www.workercn.cn2014-06-04来源: 郑州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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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有媒体报道,深圳市民爱残疾人综合服务中心原职工举报该中心每年有几千万元经费,支出仅数百万元。随后深圳残联回应称,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非“三公”经费,没规定要公开,引发社会关注。(6月3日《人民日报》)

    在谈论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以下简称残保金)要不要公开的话题前,不妨看看残保金在现实中的利用情况,它或许更难揭示“神秘化”的残保金的真相。根据深圳市残联的数据,有134700残疾人的深圳,其中拥有户籍的残疾人只有75800人。而根据深圳市扶持残疾人就业补贴的相关规定,针对残疾人的创业扶持只针对深圳户籍。换言之,在深圳有将近一半的残疾人将享受不到残保金的扶持。这种标准上的限制,一方面导致了大量残保金的剩余,另一方面,也为残保金的可能被滥用留下了隐患。

    当然,很难说,残保金在使用上的标准偏差与公平性问题,完全是因为“不公开”,导致监督困难所致。但至少,残保金的神秘化与缺乏监督,是一个重要原因。事实上,由于缺乏必要的公开,残保金的使用效率早已受到诟病。如2012年,广州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预算安排4.82亿元,而实际支出2.42亿元,执行率仅有50.21%.有当地人大代表就追问: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为何连续三年执行率低?而与此同时,在全国范围内,残保金的使用效率状况不理想也受到质疑。

    不妨说,即便不考虑残保金的性质问题,在无公开的前提下,这一不菲的费用如何确保使用的效率与公正问题,显然无法给出名正言顺的答案。而如果论及民爱中心的公益组织属性,不公开就更难以让人接受。

    作为残联的下属单位,民爱中心,一方面是带有公益属性的社会组织;另一方面,残保金的收取又是依靠行政政策的强制规定。于如此矛盾之中,其半官方色彩显而易见。颇为耐人寻味的是,深圳残联对此的回复仅仅是残保金非“三公”经费,“没规定要公开”。这一回应在不经意间透露出,至少在潜意识里,民爱中心仍把自身更多定位为政府部门,只是该经费不属于“三公”公开的范畴。从这种自我定位上的微妙就不难理解,当该组织完全忘却自身的公益属性,对“公开”说不,或许就是顺其自然的事情。就此不难理解,要破解残保金的公开难问题,厘清此类社会组织的定位偏差,应是不能回避的改革任务。

    无公开就无效率,无公开也无公信。残保金在深圳的神秘化,在全国范围内也并非孤例。这类夹杂在官方与公益组织之间的公益基金,其在审计上往往能够被轻易地排除在既有的制度要求之外,因此,确保其公正性与合法性,除了强化社会监督与加大公开力度,别无他法。深圳残联回应称,因为残保金比较敏感而无法公开。那么,到底敏感在哪,不妨作出更细致的回答。如果其中真有某种讳莫如深的“敏感”,那恐怕恰恰也正是因为长期以来,阳光无法抵达的缘故。因此,面对这类既不属“三公”范畴,又在实质上偏离公益组织程序的经费收取,不妨在顶层设计上来一个全面的摸底,否则,无阳光消毒的残保金只会更加“敏感”,脱敏,唯有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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