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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孙好:斩断替考“毒瘤”捍卫高考公平
//www.workercn.cn2014-06-19来源: 中国教育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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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17日,央视曝光高考“枪手”替考利益链,有人组织武汉在校大学生充当高考“枪手”,到河南杞县等高考考点“替考”,替考组织者称5万元考上重点本科。对此事件,教育部已派工作组赶赴河南省、湖北省指导督办调查,并请公安部指导有关地方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高考替考是一个老话题,但相比于以往,央视此次的曝光清晰地展现了组织替考者的猖獗。从新闻中看到,原本严密的高考程序,在金钱和权力面前被视若无物,这让人感到无比愤怒。高考讲求的是公平,而替考则是对高考公平和严肃性的严重破坏,也是对法律的藐视。替考事件暴露了考试管理环节的漏洞和监管失效,因此,有关部门必须要对替考事件各环节的失职者、渎职者启动问责程序与司法程序,彻底斩断舞弊链条。

    我们应当严惩参与替考的“枪手”,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参与替考的学生或在职教师,目前一般是依据教育部第33号令,由教育考试机构通报其所在学校,由学校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直至开除学籍或者予以解聘。说起来,这种处罚并不算轻,但一些学生仍然意识不到其严重性,被数万元的报酬诱惑而走上歧路。而且,如果已经毕业且不是教师的大学生充当“枪手”怎么办?在《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并未对替考进行明文规定,只将其视为“伪造使用假证”来处理,至多处以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违法成本显然太低。许多国家对考试舞弊均处罚极重,在一些国家,甚至不惜用“危害国家安全罪”来惩罚学生作弊,这值得我们借鉴。

    只有管住权力,才能斩断替考的利益链。如新闻中所说,替考的雇主不是有钱的就是有权的,整个监考的环节也被全部打通,即便露出破绽,也“完全不用担心”。从历年曝光的替考案看来,总有公职人员涉案,试想,有这样的权力介入其中,替考组织者怎能不猖獗?怎能不向“枪手”夸口说“零风险”?虽然教育部第33号令中规定,对于考试工作人员有作弊行为,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很多时候,教育部门难免受到牵连,加上涉事者钱权交加,难免会被捂盖子。而且,这也只提及考试工作人员,那非考试工作人员怎么处理?所以,也需要有专门的法律,对各环节责任进行明确和规范,追究涉事人的刑责,不如此,难以形成对相关责任人的威慑。

    高考是“全国第一考”,很多家庭为孩子的学习成绩倾注了十数年的心力。对他们来说,高考公平就是最大的公平。我们期待有更完备的法律,比如尽快出台考试法为高考保驾护航,让所有组织和参与替考者付出沉重的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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