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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1日,华东政法大学法律学院一名女生因点名不到受到老师批评。课间休息时,这名女生主动拿老师的杯子去饮水机接热水,“老师还说了句谢谢”。岂料,这名女生之后端着接满热水的杯子,直接泼向老师的面部。老师试图闪躲,但仍有半边脸被烫伤。女生对自己行为的解释是:老师诅咒她考不上研,她让老师看不见明天的阳光。华东政法大学相关负责人表示,学校已报案,相关情况待警方调查结果出来后,会依法依规处理(11月13日《新京报》、《南方都市报》报道)。
我注意到,在网友留言中,该女生“法律人”的身份一再被提及。这样的强调,当然不意味着“非法律人”作出上述行为就可以被原谅,只是因为这名女生和他们印象中(或者说期待中)的法律人形象,反差太大。
法律人应该是什么样儿?我很难归纳全面,但内心良善、公正,善恶、是非标准分明,思维、行为理性,尊重规则、程序等,不可或缺。在这一事件中,从这名女生起意向老师泼水的那一刻起,所有这些都荡然无存。
作为学生,应不应该无故旷课?对于旷课的学生,老师可不可以批评?如果泛泛问这些问题,想必她能回答得很精彩。然而,当自己置身其中,我们看到的是:利害关系替代了是非判断,理性让位于仇恨。
当她解释因为复习考研忘了上课时,老师的一句“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在外人看来更多是调侃。因为说了这句话必须承受热水浇脸,莫非这就是她心中的“公正”?老师年近50岁,虽然“一日为师终生为父”的时代已过去,但对老师尊重和必要宽容却永远不过时。“你诅咒我考不上研,我就让你看不见明天的阳光”,对老师下如此狠手,可有一点良善的影子?
当然,同样的话,当事人感受和局外人会有不同。如果坚持认为老师“这样考得上研究生吗”的话有恶意而坚持讨回公道,这是她的权利,现实中也有沟通、解决的途径。然而,所有程序都等不及走,而是选择了最“快捷”也不该的自力解决方式,其规则、程序意识之淡漠,可见一斑。
由一件不乏偶然的事件,生发出这么多感慨,似有”小题大做“之嫌。但该事件偶然之中的必然性,不能不察。放眼现实,以自我为中心导致理性缺失,利害关系代替是非判断,规则、程序意识淡漠等问题,比比皆是。它们,都是实现依法治国的大敌;反思并解决它们,是依法治国道路上绕不过去的坎儿。
最后提醒校方的是,可以等等警方调查结果,但校方处理,并不以该生受到治安处罚或刑事追究为前提。因为批评学生而遭此“毒手”,老师由此产生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而公正处理事件,是老师释放压力的唯一途径。(李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