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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清理规范驻省会城市办事机构的指导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要撤销县级政府驻本省省会城市的办事机构,撤销市、县两级政府职能部门驻本省省会城市的办事机构。这一消息立即被不少媒体捕捉和报道,引起社会普遍关注。
撤销“驻省办”,很自然地让人联想到5年前开始的撤销“驻京办”。二者不仅存在内在的相似性,也存在逻辑上的递进关系。从职能上看,它们是各地“跑部钱进”、“政府公关”的先遣队;从业务上看,它们又往往是当地官员落脚歇息、招待宴请的后花园。随着“驻京办”清理工作的持续推进,“驻省办”当中隐藏的乱象正愈发引人关注。此番由“京”到“省”,可谓作风建设深入和细化的必然,也折射出当前国家治理愈发精准发力、抓实抓细。
平心而论,当初设立驻省办肯定有其合理必要的地方,但如今却饱受诟病、广受质疑,充分说明其存在已不合时宜。在简政放权的大环境下,行政审批事项越削越少,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愈加突出,驻省办的传统功能已大大弱化。而且,除了耗费人力物力、徒增行政成本、滞缓办事效率外,这种缺乏运行规范、远离制度监管的外派机构,也极易沦为权钱交易、铺张浪费等腐败现象的滋生之所。我们常讲要“治病树、拔烂树”,这样的驻省办与时代不符、为法律不容,就应该坚决拔除、毫不含糊。
电影《神鞭》有一句台词,“辫子没了,神还在”。如果驻省办撤了,但“人还是那些人,事还是那些事”,那么驻省办注定难说再见。这一点在清理驻京办的过程中已有所体现。5年间,令行不止、名撤暗留,“躲猫猫”、搞变通的有没有,有多少,恐怕还值得一问。事实说明,需求不变,即便撤了也是“名亡实存”。釜底抽薪解决驻省办问题,就要进一步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从根本上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铲除“跑部经济学”的土壤。在这个意义上,清理驻省办的过程,同样是检验简政放权成果的标尺之一。
开弓没有回头箭。与驻京办相比,今年对驻省办的清理,更有着“四个全面”的时代背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就要发展成果全民共享,不能只肥了某些人;全面深化改革,就要简政放权激发市场活力,不能让政府大包大揽包办一切;全面依法治国,就要让各项举措于法有据,不能让权力任性胡来;全面从严治党,就要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不能为“四风”滋长留下空间。驻省办虽小,牵扯的面可不小。抓住这个“末梢神经”,见微知著解决问题,就是在抓治国理政的大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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