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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公车私用的“广州区伯”区少坤,于26日在长沙被当地警方以嫖娼名义抓获并处行政拘留5天,当地警方有关人士证实了这一信息。(3月29日《京华时报》)
新闻一出,一时间,仿佛吃了枪药似的,网站、纸媒上各种评论汹涌如潮,搭车谈性的也不少,引发各大媒体热烈追炒。当地警方在证实区伯嫖娼被抓的同时,也证实了26日晚21时50分,区伯在其新浪微博@广州区伯发布了最后一条信息,称到湖南两天监督到公车私用两起,都已向“@廉洁广州”举报,等待调查处理回复,这就留给民众太多的遐想,很多人好奇区伯被抓事件背后的真正原因。
这让笔者联想起近期屡被曝光的明星嫖娼、吸毒案件一样,警方所有通报里都会出现据“群众举报”或“曾有群众多次举报”等陈述,当然面对民众对于“群众”的质疑,警方不可能透露举报人的真实身份,否则就涉嫌违规甚至违法了。而此次无论是媒体还是当地警方,对于区伯在长沙嫖娼被抓一事只是予以证实,但并未解释是因为举报还是因为警方偶尔巡查中被逮个正着。
在城市化发展到今天,别说长沙这座省会城市,就是偏远小城也早已从传统的熟人社会,变成了一个陌生人世界。即便是楼道里相邻而居的人,也很难相识相熟,才会有老人去逝多日无人发现,小区内成传销窝点却无人知晓。所以,广州区伯到长沙来嫖娼,尽管违法,但不可能是自己举报自己,更不可能是酒店举报,亦不可能被长沙当地“群众举报”,因此区伯在异地微博举报公车私用后被抓就显得有些诡异了。
卖淫嫖娼固然是违法行为,但在打击卖淫嫖娼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楚,卖淫嫖娼并不是最严重的社会问题。在中国,引发最多最严重社会问题的性丑闻,也是最大的性错误,并不在普通人或者名人的卖淫嫖娼,而是权色交易。区伯不是第一个因涉嫌卖淫嫖娼被警方拘留的人,也不会是最后一个。
所以,“广州区伯”长沙嫖娼被抓,官方既然已经做了证实,但对于如此有争议和代表性的公民,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对社会舆论多些关注,最好能够及时回应舆论质疑,是否涉及到一些比较微妙的人和事,特别是存不存在“钓鱼式执法”?另外,区伯违法事实的存在,也依然有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针对这样的案件,媒体和执法部门应该要有所顾忌,既然要向社会做公示,就不能“犹抱琵琶半遮面”,留给民众无限遐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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