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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4年末,我国机动车驾驶人已突破3亿。不过,一面是驾校收费近年持续上涨,部分城市2015年的学车价格突破1万元,“上市驾校”毛利率普遍超过50%;另一面则是一些地方屡屡上演“驾考腐败”,考官违规收受的“驾考红包”达到千万元之巨。(4月14日新华社报道)
“史上最严交规”入驾考之后,各地普遍反映驾考变难了,通过率屡创新低,这应该是个正常现象,表明严格考试程序,增加考试难度,已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要知道,少一个“水货”司机通过驾考,也许就意味着信号灯前少了一个交通违规者,公共安全就多了一份保障。然而,在一些地方,特别是在大城市,除了学车价格“水涨船高”,用“驾考红包”砸开“最难驾考”之门,已成为一种潜规则。
严格了驾考制度,却没有相关的监管措施跟进,自然有人会钻制度空子,拿“驾考红包”打通环节,让“最难驾考”变成“最易驾考”。比如,在北京工作的王先生,回到老家河南安阳考驾照,前面的考试都很顺利,到路考时他没有通过。这时驾校告诉他,交400元钱就可以把他的成绩改为合格。王先生最终选择了给驾校交400元钱,很快他就拿到了驾照。可见,在驾校与驾照结成“利益联盟”之后,驾考有多难,“浑水”就有多深。
殊不知,通过“驾考红包”拿到驾照,对自己和公共安全的危害,是显而易见的。“关系你们可能有很多,但是命只有一条。”一位驾校教练的忠告,并非是危言耸听。然而,有关部门对驾校和驾考的监管形同虚设,却寄望于交通事故发生后的“责任倒查”。问题是,“责任倒查”的制度设计本身就很不合理。其一,驾校和教练员的权利仅限于教育培训,考试是否通过,不由驾校和教练员说了算,决定权在考官。其二,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与驾校和教练员之间,并没有绝对的联系。特别是,责任和权力是相对应的,驾考的生杀大权掌握在交管部门手中,出了问题仅倒查驾校和教练员的责任,显然有失公平。
因此,“驾考腐败”透支公共安全,值得各地反思。首先,监管责任,应跑在交通事故的前面,实行关口前移,通过对培训、考试环节的事前监管,严把驾驶员“出口关”。比如,严守“考试”环节,坚决杜绝不学无术的学员,拿“驾考红包”和金钱蒙混过关,确保驾驶员技术水平,将交通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同时,应从整体制度关照入手,加强各个环节的改革,使整套制度科学化、常态化。特别是,驾考应引入司法监督机制,确保驾考制度法治化、公开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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