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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 辉:避免“路怒”最终靠解决方案
//www.workercn.cn2015-05-12来源: 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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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而为人,我们应该有精神生活,但不能因此忽略世间法。总之,减少恶性事件发生,靠人人争当道德模范、彻底改造人性显然没戏,最终还得靠法律。

  “谁把人性变成这样,这就是缺失信仰的可悲。”近日,安徽一骑电动车女子拐弯时,险撞上迎面而来的电动三轮车。三轮车男子立即下车,朝女子头部猛踩几脚,次日,该女子在家中自杀身亡。短短数日,“路怒”悲剧再度重演,难怪网友们做出如此评论。

  人活着,总该有点信仰,否则就会丧失底线,无所不为,则人与兽又有何区别?一个只讲拳头不讲道理的社会,岂能持久?从这个意义上看,网友们的观点无可厚非。

  但,信仰是多元的,翻开历史,因信仰不同而带来的歧视、暴力、杀戮并不罕见,这就是为什么,现代社会普遍放弃了以宗教为中心的组织方式,更倾向于世俗解决方案。

  宗教的风险,在于预设了绝对正确,可社会总在发展,曾经的真理很可能变成谬误,曾经的道德很可能变成不义,世上并无永恒不变的东西,将当下认知强加给未来,难免窒息后来者的空间。

  不否认,共同信仰可以让社会暂时安定,可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康德认为,历史性与人民性是二律背反的,偏重历史性,就会戕害人民性,反之亦然,这是不可两全的。对任何一方都不能夸大到极致。

  从历史上看,儒家文化更强调人民性,主张“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而代价就是屡屡错过发展的机遇,在走向现代化过程中,不断遭遇民粹势力的掣肘,反而给人民带来更多苦难。

  但,受传统、文化、教育等因素影响,直到今天,我们的社会仍存在常识不彰的问题,所以一遇到问题,总想找个“根本的”“彻底的”“一劳永逸的”解决之道而这种贪图省事的简单思维,诱使我们常用道德教条替代法治精神,用想当然替代实证。

  以成都男司机暴打女司机案为例,舆论令人惊讶的反转,网民们肆无忌惮的语言暴力,都体现出高度的非理性,人们激动、愤怒,甚至不惜千里之外断案、将自己假设为道德法官,种种盲目的激情,绝非社会之福。

  现代生活丰富多彩,决定了人们的价值观日趋多元,这是不可逆转的大趋势,在今天,只想说自己,不想听别人的,将自己的信仰视为全天下人的行为准则,显然只能加剧冲突。

  上帝的归上帝,恺撒的归恺撒。生而为人,我们应该有精神生活,但不能因此忽略世间法。总之,减少类似的恶性事件发生,靠人人争当道德模范、彻底改造人性显然没戏,最终还得靠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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