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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反转剧似乎隔一段时间就会上演,只是这一次的跨度有点长。近日,一篇题为《最美乡村教师候选郜艳敏:被拐女成为山村女教师》的报道被网友翻出,引发舆论的强烈关注和争议。此时距离主人翁郜艳敏被拐卖已经21年过去,距离她被评为“感动河北十大人物”也已近十年。
被人贩子卖到河北乡村,郜艳敏采取了逃跑、自杀等抗争手段。但最终,随着孩子的诞生,郜艳敏无奈“屈服”,并撑起了当地乡村教育的半边天,继而被媒体关注,评为感动人物,其经历还被选择性地改编成了电影。这样的故事很容易令人想起同样讲述大学生白雪被拐卖经历的电影《盲山》。但我首先想到的是另一部与儿童“被拐”有关的美国电影——《换子疑云》。
这部电影讲述了一位工薪阶层的单亲妈妈在孩子丢失后,穷尽一生寻找孩子而不得的故事。最初迫于舆论压力,洛杉矶警方在孩子丢失5个月后,找回了一个“替代者”。因拒绝承认这就是自己的孩子,单亲妈妈被当地警方送入精神病医院。最终在牧师和探员的帮助下,事件真相逐渐浮现,当地警方负责人被追责。
我不知道,如果当年继续选择抗争,郜艳敏是能成功逃离还是面临更残酷的对待。但相较于电影中的“舆论”,郜艳敏的处境却犹如穹顶之下。在当地村子中,被买来的媳妇有30多个,这意味着要寻求他人帮助几乎不可能。即便在多年后因被评选为感动人物,其身世被媒体大量报道后,郜的被拐经历,似乎只是充当了点缀作用。没有人反思,建立在这种个人经历上的“感动”是否残酷和扭曲。
有人从中看到了性别歧视,在我看来,这其中更大的歧视是对个体的否定。相较于道德榜样的需要,她的个人遭际不过是衬托。相较于集体利益和社会“审美”的要求,她的个人权利,从来就是可有可无。两个细节令人印象深刻。一是一位美籍华人给郜艳敏寄来了250美元,但镇里要求把这笔钱放进镇里的救助基金会,村干部则希望这笔钱用来给村里修路。二是郜在一年后被家人找到,家人只能劝她认命,理由是“现在回家也无法找到好的对象”。
郜艳敏的屈辱和奉献,在成就“感动”的同时,也进一步加固了自身的悲剧角色。在其被拐遭遇曝光后,因为当地适龄孩子辍学、教育投入不足等问题也一同被牵出,当地有关方面为包“家丑”,一度决定辞退郜艳敏。如果说这不过是地方形象建设需要而习以为常的反应,那么这之中更令人感到遗憾的是,当地官方的担心里面,竟丝毫没有怕打拐不力而被追责的考量。至少在彼时,整个社会对于打拐的关注之式微,从中可见一斑。
我不大相信媒体对郜的评选和报道侧重于“感动”,是一种刻意的“遗忘”。但当地官方的推动和媒体的参与,自然而然地过滤了郜的个人悲惨经历,在客观上形成了“房间里的大象”效应(合谋性沉默),却是不争的事实。而这种无意识的“遗忘”,相较于主动而为,更能反映出社会的整体精神面貌和价值取向。郜燕敏是否需要被解救,是否应该有人为这样被操纵的个体命运负责,还有多少如郜这样的悲剧在无声上演,其背后是否有着某种制度性的问题,没有人关心和追问。在种种下意识的合谋之下,人们都达成一种高度的默许:这就是皆大欢喜的结局。
虽然现在社会之于此事的态度,正在向“正常社会”的方向复苏,公安部打拐办主任陈士渠也发声,“人贩子必须严惩,买主也必须追究刑责,对受害人应当救助。”然而,左右了郜燕敏离奇命运的某种现实扭曲力,在今天仍无处不在。就像雾霾之下,我们醉心于“自强不吸”的段子中而不自知,电梯事故后我们只是热衷于转发“今后这样乘电梯”的幽默分享。放纵“房间里的大象”,依然是一种受惯性驱使的常态。这是否正如歌德所言的,“人类将变得更聪敏、更加机灵,但是并不变得更好、更幸福和强壮有力”的当下表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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