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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思辉:正视哄抢背后的庸常之恶
//www.workercn.cn2015-08-27来源: 南京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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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月25日中午,山东荣乌高速滨州沾化区段,一辆运输车辆倾翻,数万只小鸡散落四处,死的死伤的伤。接着附近的村民闻讯赶来,如果你以为“总算有乡亲们帮忙了”就想错了。媒体报道说,这些村民可不是来帮忙的,而是来哄抢小鸡回家的。

  老百姓哄抢物资的事情每年都在发生。不久前,湖北新洲一辆满载火腿肠的货车侧翻,30吨火腿肠散落一地,遭哄抢;此后几天,福银高速公路江西省内某路段,一辆载有1000箱矿泉水的货车侧翻,遭哄抢……

  难道,中国农民已经变了,乡土社会的淳朴已经不复存在了?似乎也没有。笔者就遇到过这么一件事。2012年,笔者下乡调研,曾在鄂东一个农民家吃住了几天,相处得非常愉快。一次闲聊中,这家的女主人说前几天附近有辆装洗衣粉的车翻了,很多人去抢,自家也得了一蛇皮袋子洗衣粉。听了这话,真的很惊讶。惊讶的是这个乐意助人、忠厚老实、招待客人不遗余力的老乡竟会干这种事,惊讶的更是她甚至一点都不觉得这有什么问题。

  你能说她贪婪极恶吗?能热情招待素不相识的来客,说明其“莫笑农家腊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的淳朴未泯。能说她还保持着中国农民的淳善吗?遇到车祸翻车,他们想到的不是帮忙救援而是哄抢。这实际上是一个复杂而矛盾的存在。并且这种矛盾的存在还不仅仅局限于哄抢。眼下,很多地方在老人死后,公然隐瞒死讯,继续以老人名义领取老年人津贴、粮食补贴的情况多矣。在一些村镇,家家户户都这么做,没人觉得有什么不道德。这就引出了一个问题——广泛存在于中国乡土社会的“群氓心态”。

  一个人本身是淳善的,可一旦他加入群体性的行恶,就迷失了对恶的抵制、丧失了道德负疚感。用学者的话说,个体的行为,孤立来看,并不足以产生多么严重的影响,而一旦这个群体的每一个人都如此的话,将会汇聚成一股洪流,产生极大危害,这在中国往往表现为“法不责众”。对这种群氓心理和从众现象,鲁迅先生在《再论雷峰塔的倒掉》中,直言“集体无意识犯罪”会导致大厦轰然倒塌,尸骨无存!因此,他在另外的文章中,还反复告诫人们警惕一些底层百姓“庸常的恶”。

  近百年过去了,哄抢物资的情况还在不断发生、集体骗取国家津补贴的事情不断出现,鲁迅先生当年的担忧依然存在。这恐怕还不单单是一个吼一嗓子、打一巴掌、说说狠话就能解决的问题。从青少年开始,培育和健全公民的法治意识,锻造全民的守法自觉,才能让群氓心态失去市场,才能让中国乡土社会乃至广大底层百姓远离“庸常的恶”。诚若如此,则国人整体素质将会得以极大提升。而这,需要多方面持续推进,绝非一朝一夕所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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