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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是旅游的高峰期,而关于导游的负面新闻却频频出现。辱骂游客购物消费金额低、博取乘客同情劝其购物、威胁消费者购物……导游如此“拼命”推销,不仅是因为我国导游收入构成不尽合理,更是因为我国旅游生态一定程度上呈亚健康状态所致。
日前,国家旅游局等三部委联合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导游劳动权益保障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旅行社要探索建立基于游客自愿支付的对导游优质服务的奖励机制”。有分析认为,这意味着国家层面支持推广导游薪酬制,导游小费有望合法化。
然而,对于导游小费合法化,网友们议论纷纷。部分网友认为导游也是弱势群体应该给予肯定和尊重,而有部分网友担心自愿支付小费会变强制。
媒体人王学进对导游小费制度合法化举双手赞成。他认为,导游小费制度合法化不仅是改革导游薪酬结构的需要,更是提升我国旅游市场文明程度、与国际接轨的需要。
在他看来,三部委在给导游小费制度合法化的同时,还须就小费的上下限、服务质量、如何处理强制性支付和不增加旅游成本等方面给出指导意见,制定严格的规章和配套措施,用政策手段推动导游小费制度的实施。
我国导游的生存状态比较弱势,薪资水平与社保水平还配不上旅游业“阳光产业”的身份,加上行业恶性竞争的火上浇油,导游流动性越来越大,导游“生财之道”也花样百出,导游服务令人堪忧。
传统的导游服务费已经不能体现其服务价值,市场最基本的规律是等价交换,买方或卖方兑现的价格一旦长期处于价值线之下,交易不是无以为继就要在商品或服务上打折缩水。从这个意义上说,让导游服务价值归位,与打击导游行业歪风邪气同等重要。
不过,基于我国当前一些导游的收入,大部分靠消费提成、强制游客消费而来,使旅游市场生态不断恶化的现实。推出小费合法化以填补导游收入,进而减少导游对消费提成的依赖、改善旅游消费生态,并非切中肯綮。
不少游客担心,付导游小费一旦被固化为行业“铁规”,就会成为“霸王条款”。不仅支付标准不明、试水效果不佳、管理主体不清等,即便增加小费收入,游客享受的旅游服务仍然没有提升,旅游生态恶性循环也没得到根本遏制。
小费原本是西方的一种文化,建立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是表达谢意的一种方式。而在中国并没有成熟小费文化,就当下旅游服务行业整体质量不高的环境下自愿支付的游客恐怕不会多。因此在中国推广小费,很有可能会“水土不服”。
其实,游客和导游只是旅游业的两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旅游市场来讲,要规范旅游行为,还要解决游客、旅行社、导游、景区等四个方面的利益平衡问题。目前国内旅游业急需解决的不是小费问题,而是旅游服务和价格是否透明规范、导游薪酬体系是否健全等问题。
因此,解决旅游市场出现的诸多问题,应该站在维护旅游市场持续发展的大局角度,站在传承和发扬我国传统民族文化发展的角度,科学合理的制定政策建立机制。而促成导游小费合法化的前提是保障消费规范化。只有做到重构出游秩序,改革导游薪酬,保障消费权益,消费文明规范化,将国家对于旅游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一一严格落实。才能够达到导游诚心服务,而游客自愿付小费的效果。(文/贾可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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