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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是一次正常的查酒驾,也是一次正常的执法,因为驾驶人的母亲下跪了,穿着制服的执法警察陪跪还跪,一下子变得不正常起来。有人认为这是人性化的执法,且为态度“点赞”,可法律信仰不是抽象的,而是一个个具象组成的。那一刻下跪的是警察,何尝不是法律?
当事警察讲,“没有想别的,就觉得穿这身制服要和老人平等对话”。在这种“正确的回应”之外,难道没有一丁点其他的担忧和想法吗?不妨作一个假设,如果这位老人下跪了,而这两名交警没有下跪,依然站着执法,这样一组镜头流传到网上,会起到什么效果?在相信“有图有真相”的舆论场里,在充斥着正义的网络江湖里,只怕得到的是一面倒的指责。等待这两名交警的,除却人肉,只能是痛骂。
这就是我们面临的现实。一方面我们处于一种正义饥渴之中,另一方面有时又处于一种正义暴力之中,泛滥的正义常常不顾复杂的事实,仅仅凭着一张照片、一段录音,就轻率地表达自己的态度。这种态度表达,更是不留情面、不留后路,很少有人去求证真假,很少有人去负责后果。即便中伤了别人,带来了严重的后果,也轻飘飘地以一句“初衷是好的”回应,以这是“正义的代价”来自欺欺人。
当这种“正义暴力”形成时,还会对公权形成绑架。当事人不是真的有错,或者过错不大,有时倒能见到当事人所在单位解释几句,但也有许多单位出于尽快平息舆论的考虑,迅速把当事人拖出来示众,如果当事人本身就很弱势的话,更会被率先凌迟。于是你会看到,“临时工”频频出场,一些明明只是批评改正的事,结果却处以开除的极刑。比如河北衡水市饶阳县那个“碰瓷执法”的城管,固然有错,罪不至死。有关方面第一时间宣布,“涉事城管队员系临时工,目前已被辞退”——这种组织的抛弃,难道不让人堵心寒心吗?
不要轻易给“下跪执法”贴上人性化的标签,真正的人性化应该是在法治的框架内。也不要轻易批评当事交警,不妨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他们不下跪,等待他们的又会是什么?正是在这一意义上,“下跪执法”何尝不是围观的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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