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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冉:工作人员上班围观王菲的情理之辩
//www.workercn.cn2015-12-03来源: 荆楚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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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朝阳区纪委2日通过北京纪委网站通报3起典型案件。其中,朝阳区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多名工作人员因娱乐明星王菲到该中心办理业务时擅自脱离工作岗位,在工作区围观、拍照、索要签名,严重影响正常工作秩序。北京朝阳区纪委通报称,给予该中心主任范明悦党内警告处分,朝阳区房屋管理局分别给予该中心工作人员刘珍依、韩婷婷、李楠警告处分。(12月2日,中新网)

  从法理角度来看,工作人员上班时间不务正业,却去干起了“追星”之事,这种做法必须要受到严惩,才能以儆效尤。因为,法律法规容不得“破窗”,否则,只能是助长更多人上班时间不干正事之人。从情理角度来看,王菲可谓是一个大明星,好不容易能够见到其本尊,可谓三生有幸。因而,这些公务员利用上班时间去追下星,如果不耽误工作,也是情有可原。

  但是,这些工作人员在上班去追星,其行为已经影响了工作的正常进行,构成了对于相关公民的权益损害。据记者报道,在此期间,现象尚有大量群众在等待办理业务。这说明,这些工作人员置公众利益于不顾,而将自己追星的个人私利放在了首位,对此实在无法原谅,他们受到处分也是合情合理。

  进一步来看,这些工作人员的脱岗行为造成了泄露公民个人隐私的不良后果。据新闻报道,在王某办理完业务离开后,经办王某业务的工作人员没有妥善保管工作信息,允许其他工作人员拍摄业务档案中王某的照片,也造成窗口外多名社会人员同时拍照,并被媒体网络上曝光。按理说,政府工作部门的工作属于单位内部机密,特别是牵涉到公民个人隐私权的信息,相关部门更应严加保护。但是,由于这些公务员上班期间擅离职守而去围观王菲,导致了公民个人隐私的泄露,对此造成的任何损失,这些工作人员都难辞其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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