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热点聚焦-正文
社保费率改革既要做减法也要做加法
高亚洲
//www.workercn.cn2016-03-23来源: 西安晚报
分享到:更多

  从上海市政府获悉,上海进一步降低本市部分职工社会保险的费率水平。该政策从今年1月1日起实施。此次调整共涉及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总体费率下降2.5个百分点。其中,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1个百分点;失业保险费率单位缴费部分下调0.5个百分点。(3月22日《新闻晨报》)

  社保降费其实是始自去年的“大势所趋”,仅在2015年上半年,国务院就分两次降低企业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水平。这也并非一时兴起,从十八届三中全会,到此次全国两会,从政府工作报告到总理答记者问的现场,“降低社保缴费水平”都曾被提及过。

  上海虽然不是第一个行动者,但是,相较于此前一些省份仅仅在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上降低,上海能够在养老、医疗和失业保险三个险种上做文章,依然能让人眼前一亮,毕竟来说,养老和医疗保险支出是企业缴纳的重头。

  如此一来,对上海当地的企业来说,无疑是看得见的利好,据悉全年预计可减少企业负担约135亿。降低了企业成本,自然是有利于企业在困境中的再发展,但是,应该看到的是,社保是作为社会公共福利的存在,它的着眼点,显然不在于降低企业的成本,而是建构相对公平、合理的社保费率。

  虽然上海方面承诺不会因此影响参保人员的待遇水平,但是,从现行养老金发放方式来说,企业缴费水平的降低,必然意味着统筹账户钱的减少,即便真的能做到不影响待遇水平,但至少会影响待遇水平的整体变好,这恐怕并不能成为降低社保费率所追求的最终目标。

  如何才算是合理的社保费率呢?事实上,李克强总理在前不久的答记者会上,有过具体的描述——既要让企业多减轻一点负担,也要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降低企业的缴费水平,通过做减法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而如何“让职工多拿一点现金”,则需要在做减法的基础上再做加法。

  具体来说,就是应该丰富社保基金的来源渠道,正如此前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所说,应拓宽基金的筹集渠道,增强基金自身的收支平衡能力;应逐步提高国有资本收益上缴公共财政比例,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应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当然,最为根本的,还是提高普通职工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劳动报酬,确保社会保险的安全网更大范围覆盖。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扫码关注

中工网微信


中工网微博


中工网抖音


工人日报
客户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