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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师“打屁股”真与银行领导无关吗?
于文军
//www.workercn.cn2016-06-21来源: 红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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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网曝山西长治多名银行职员被当众打屁股一事仍在发酵。有网友指出,视频中的“打人者”系上海培训讲师姜洋。随后,姜洋通过微博回应称,所谓“打人”是自己“多年来坚持摸索的一种培训模式”,与当事银行领导无关。(6月20日《华西都市报》)

  无须赘言,在文明的法治社会,“打屁股”的教育方式于法无据,是被禁止的,即使打自家孩子的屁股也不行,属于“家暴”,何况是打企业员工的屁股。通常而言,是要追究企业领导的法律责任的。或许是意识到这一点,“打屁股”一事发生了令人大跌眼镜的“逆转”,打屁股者声称:“打人”是自己“多年来坚持摸索的一种培训模式”,与当事银行领导无关。

  可是,如果没有企业领导的同意或默许,培训师敢打被培训的员工吗?真是此地无银三百两!打屁股即使是打屁股者“多年来坚持摸索的一种培训模式”也不行,员工尊严何在?法律的尊严何在?打屁股式的培训分明是一种与文明法治相悖的野蛮行为。退一步讲,无论员工出了多大的错,只能通过法律法规的途径来解决,该怎么办就怎么办。显然,有关部门要追究企业领导及打人者的法律责任,绝不姑息,以儆效尤。这既是维护员工合法权益之必需,也是维护法律尊严之必要。

  “打屁股”之事再次折射了工会及劳动部门的缺位或不到位。当下,员工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对等,员工怕用人单位砸了自己的饭碗,处于弱势地位,不敢主张自己的权利,这迫切需要工会及劳动监察部门出面维权。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工会及劳动监察部门缺位或不到位,常常被诟玻如此一来,降低了用人单位的违法成本,间接地助涨了用人单位侵害员工合法权益的底气,甚至是有恃无恐,所以才会出现打员工屁股的咄咄怪事。这样的事情不该再出现了,而这需要相关的职能部门积极作为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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