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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下月1日起,本市将有69家大医院的检查结果可与天津、河北的多家医院互认。这意味着在不同医院就诊时不用再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不仅可以降低就医成本,而且也将更加简化方便。(9月6日《北京晨报》)
到过医院检查尤其住院的人都知道,以往,各家医院看病是各看各的,可谓“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这突出体现在:你在某医院做了检查,若换了医院就得再做。明眼人都看得出:医院检查之所以重复做,这是医院经济利益驱动使然。治一般的病其实花不了多少钱,但一套完整的检查下来,费用不菲,这钱成了医院收入的“主力军”。客观上,重复检查额外增加了被检查者的经济负担,收入不高者苦不堪言;对于那些有医保的人来讲,住院的高昂检查费大部分由医保埋单,医保成了“唐僧肉”或冤大头,医院检查结果不互认的弊病可见一斑,遭到了公众与舆论的诟病。
现在好了,检查结果医院互认不仅省去了多余检查的麻烦,更为广大医患检查“减负”,使不该花的医保钱用于真正需要治病救人的地方,顺应了百姓期待。事实上,随着科技的突飞猛进,许多医院检查项目精确度极高,重复检查大可不必。如,临床实验室最为常用、有质量标准的检验项目。如今,京津冀132家医院检查结果互认了,其他地区是不是也该跟上来大面积推广?
当然,这并非说医院检查绝对不能重复做,而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据业内人士称:根据疾病发生发展规律,如果病情大幅度变化且对疾病诊断有一定影响的,既往临床检验结果报告的时效性对疾病的诊断难以提供参考价值的、以及其他特殊情况有必要进一步复检的情形,接诊医院仍需对有关互认项目进行复查。治病救人是第一要务,总不能为了省检查费而不检查,这会耽误治病的。不过,我们也要警惕一些医生打着“病情可能发展需要重新检查”的幌子忽悠医患做不必要的重复检查。为此,应当建立和完善医院检查结果互认标准,制定相应的实施配套细则,用标准和细则说话而不能医生说了算。还须建立监督、举报、惩戒等制度、机制及渠道,让医生不敢闯红线。从长远看,为了杜绝医院“以检养医”的乱象,当地政府须加大对医院的财政投入,免除医院生存的后顾之忧。只有这样,才能使其轻松上阵,专心致志地履行救死扶伤、悬壶济世的神圣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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