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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牌执法车是法治悖论
马涤明
//www.workercn.cn2016-10-24来源: 兰州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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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记者在河南省周口市采访时发现,周口市及其下辖的沈丘县、商水县、太康县等地,很多执法车辆未挂牌,涉及公安、环保、城建、交通、城管等多个部门。(据10月23日《法制日报》)

  车辆无牌照是违法行为,执法车无牌,就等于说,执法部门一边执法、要求别人守法,一边是自己不守法,这是个悖论。这种“执法悖论”现象,不但损伤执法部门的公信,执法行为的程序合法性也存在不小的瑕疵。

  有的部门称,车辆不上牌是因为单位经费不够用。这肯定不是实话。车辆上牌的费用是一次性的,既然购车被批准,上牌费用会同时批准拨付。倒是叫人怀疑,那些无牌执法车是否存在“来路不明”的情况,比如罚没的,企业赞助的,甚至他人淘汰的车辆,喷上“执法”符号就成了执法车?

  执法车可以无需牌照,首先叫公众感觉,一些执法部门的法律意识存在严重的问题,特权思维浓厚:这分明是说,执法者本身可以不受法律约束。而执法者一旦可以超越法律行事,执法公正怕是很难保证。而如果在一些执法部门那里并不存在程序合法的概念,使用不合法的执法工具从事执法,认为“这也正常”,某些执法部门和官员是否都接受过普法教育,叫人怀疑。

  其次,当地的执法监督、纪律监管生态是不是执法部门“带头不守法”的根源性问题之一,不能不叫人担心。记者就无牌执法车问题采访纪委、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安等部门,是7月份的事;部门间推诿扯皮或是官员以谎言敷衍媒体,最终周口市公安局表示将联系交警部门进行处理并将情况及时向记者反馈。但10月8日记者再次前往周口,看到的是,情况没有任何改变。这是否说明,无牌执法车在当地被视为合法,有关方面早已统一了认识?

  将那些无牌执法车一律取缔,或许不是一个好的解决方式,那可能会影响到行政执法效率,最终损害公共利益。然而,执法部门不守法的“悖论”同样关乎公共利益,而给执法车上牌照并不是难事。关键问题是,执法部门、当地政府是否把自己也当成了法律面前的普通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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