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上线,一起来玩游戏。”“等我先回房间一趟,别被我妈发现了。”疫情期间,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游戏的问题进一步放大,过度消费等问题更加突出,有关消费纠纷与投诉也急剧增多。在社交平台、网络论坛上,经常能看到家长发帖吐槽自家孩子沉迷游戏。气愤、无奈之余,家长也在追问:青少年沉迷网络游戏难以自拔,该怎么办?许多游戏、网络平台已经采用“青少年模式”,为何还是不管用?(5月12日《中国青年报》)
从根本上说,“青少年模式”不是游戏、网络平台自身发展的必要程序,而是顺应监管部门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的思维逻辑或要求,迫不得已附加在游戏、网络之上的一种设置。这注定“青少年模式”的无奈性或不彻底性。而且,“青少年模式”中“激活”弹窗引导、限定时长、限定时间段、限定功能、智能识别等设置,只起了暂时中止或稍息的作用,不能完全杜绝青少年沉迷其中。如果青少年利用家长的账号进入,“青少年模式”就更形同虚设,作用一点也体现不出来了。可见,“青少年模式”不可能成为防止青少年沉迷的万能模式。
那么,是不是“青少年模式”毫无意义呢?当然不是。青少年成长过程中,当外在的影响、教育、督促无效或暂时使不上劲的情况下,部分青少年的个体自觉还是会有一定作用的。游戏、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对游戏者的督促和提醒,会使一部分青少年朋友理智地放弃游戏,中止网上畅游。这意味着,“青少年模式”有作用,但不是有无限大的作用。
因此,要求游戏、网络平台完善“青少年模式”,改进设置服务方式,更大发挥“青少年模式”的作用,不可或缺。重要的是,也要提醒家长、学校不能依赖游戏、网络平台的“青少年模式”。游戏、网络平台的逐利性合法成立,“青少年模式”却有违其初衷,不无限放大游戏、网络平台的社会责任,家庭、学校对未成年人的监管责任,决不能被忽略或松懈。
事实上,无论未来的“青少年模式”如何完善、可靠,有关部门依法依规介入游戏、网络平台的力度多大,家长、教师都应当在防止青少年沉迷游戏、网络中起到积极的主导作用。
法律规定,保护未成年人,是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城乡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和其他成年公民的共同责任。这看似无可挑剔,但人人有责时,责任是有大小、主次之分的。即与未成年人关系越近,承担的责任越大。法律还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状况和行为习惯……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吸烟、酗酒、流浪、沉迷网络以及赌博、吸毒、卖淫等行为。可见,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监护人要负主要责任,其次就是学校和教师了。
应该注意,青少年在疫情期间沉迷游戏或过度消费,固然与游戏、网络平台仍存在实名认证等漏洞,部分游戏涉嫌违规有关,但宽松的环境使然也是重要方面。疫情期间,许多成人都处于作息失控状态,有什么理由让未成年人高度自觉,远离游戏、网络呢?
只有意识到“青少年模式”不是防沉迷的万能模式,家长首当其冲地扮演好监护人的角色,青少年、适度游戏才值得期待,无须多虑。为此,家长对孩子要多一些关心,多一些教育,多一些引导,成为青少年防沉迷的决定因素,学校和社会为青少年参与其他活动提供更多更好机会,也义不容辞。这样,减少和避免游戏、网络平台遭遇太多吐槽,理性评估“青少年模式”,预防和制止未成年人沉迷网络也才不会走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