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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云南省金平县委宣传部获悉,日前有网帖曝光的“为骗补偿突击建房,云南金平城郊稻田一夜冒出一个村”内容基本属实。金平县于18日成立清理组、调查组,分别对违规建房、政府工作人员参与情况等进行调查处理。金平县常务副县长舒春田表示,将按照政策进行征收,不合乎规定的一律拆除。对于干部参与突击建房的,将交由县纪委调查。
为骗补偿,突击建房,并非新闻,此前已在多地上演,有的地方甚至成了潜规则,出现了产业化之势。比如去年有媒体披露,在广西柳州,一些“公司化”运作的“种房”专业户与村民“利益捆绑”,哪里规划重点项目就在哪里抢建违建,形成“种房”套补黑色利益链。所谓的种房,即突击抢建违法建筑,企图套取高额拆迁补偿。
突击建房骗补偿有没有成功的,答案当然是肯定的,并且还不少,否则这种牟财之道不会四处开花,屡禁不止。云南金平县这次突击建房事件,如果不是网友曝光,当事方也许就得逞了。如今,金平县已表态,对不合乎规定的突击建房一律拆除,并根据调查结果进行处理。这种姿态无疑值得肯定。
但很显然,对突击建房不能止于一拆了之。突击建房已涉嫌违反土地管理法,而以骗取补偿为目的,则涉嫌诈骗。为遏制突击建房现象,有的地方要求自行拆除,或承担拆除费。除此之外,还应该要求建房者清理被拆除的大量建筑垃圾。
报道中有一处细节值得关注。突击建房者除了一些普通百姓,还包括一些政府干部,如果说普通百姓突击建房尚不难想象,那么政府官员的参与,则不容大事化小。身为政府官员,更应该遵纪守法,岂可带头违法?一定程度上说,政府官员的参与起了极其恶劣的负面引导作用,使那些普通百姓更有底气,更振振有词。
如何处理突击建房的政府官员,关乎当地的政府形象,也考验当地治理突击建房的决心。此前,有的地方为遏制突击建房现象,对性质恶劣者予以立案,金平不妨借鉴一二。如果只对突击建房的官员停留于内部处理,口头警告一下,或者连警告都没有,何以捍卫法律尊严?又何以让民众服膺?
突击建房骗补偿现象,已成久难治理的“牛皮癣”。究其因,不乏一些官员参与其中,甚至有的官员因接受利益输送,而对突击建房默许,进而扮演保护伞的角色。很显然,遏制突击建房并非没有良策,只要有决心有行动,让建房者不仅偷鸡不成蚀把米,还要吃不了兜着走,看谁还敢乱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