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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2日,国家版权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正式启动第十次打击网络侵权盗版专项治理“剑网行动”。此次“剑网行动”把保护数字版权、规范网络转载作为重点任务,引发了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的广泛关注,广大权利人对此也高度关注。保护数字版权是治理重点,国家版权局正对“今日头条”网进行立案调查。(6月23日《人民日报》)
不少人认为,传统媒体终将被网络媒体取代,数字化阅读是媒体发展的大势所趋。我们姑且不论网络与传统媒体的这一场大战究竟结局如何,单是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竞争过程,就必须始终保持在法律法规的管控之下,才能展开一场公平合理的公正“比赛”。
正如我们不能依靠扼制网络媒体的发展,来为传统媒体赢得喘息机会和生存空间一样,我们同样不能放任部分网络媒体的侵权行为,任由网络媒体以超出法律法规限制的非常规手段来获取利益。“剑网行动”便是对部分网络媒体超出规则范围的犯规行为的“黄牌警告”,是维护媒体竞争秩序的必要手段。
如能始终保证双方在法律框架下公平竞赛,无论最终是网络媒体一统天下,还是传统媒体重新占据主动,获胜一方都是社会发展的自然趋势的象征,都代表了社会的先进生产力。
其实,传统媒体对网络媒体的无序转载早有意见,只是因为缺少有关部门的行动支持、维权成本过高等原因,大多选择忍气吞声,偶有诉诸法律者,最终结果也往往难令人满意。涉案的“今日头条”网在不久前便曾被某日报告上法庭,结果却以双方达成合作协议、原告方撤诉而告终。很难想象:诉诸法庭的双方拥有真诚的合作意愿,该日报的“合作”选择不知道有几多无奈。
全面深化改革时代,我们期盼市场自由竞争,我们期盼网络媒体与传统纸媒进行公平竞争,只有这样,才能促进网媒与纸媒的共同进步,和谐发展,但是,肆意转载纸媒作品则是通过挖人家墙脚,打造自己墙的行为进行竞争,这当然违背了市场公平原则,也违背了个性发展提升竞争力的基本市场规律,这种的“偷盗竞争”不能要,是媒体发展的敌人,是市场发展的仇敌,必须给其开门一炮。
网络时代,我们诸多网民都在消费网络,都在为网络经济作贡献,网络经营者管理者当然应该盈利,但是,你必须拿出你的成本,如果总是搞侵权,搞无本买卖,就必然成为市场的丑陋体,必须清除。
如今,“剑网行动”无疑为传统媒体的权益维护注入了一阵强心剂,这并非对传统媒体的偏袒,而是为保证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有序竞争而做出的努力。只有在这种公平公正的环境下,网络媒体才能真正将发展重心放在追求科技进步和提升用户舒适度等方面,传统媒体也可以在与网络大潮的抗争中得到应有的庇护,得以运用特色资源并施展自身优势,与网络媒体进行一场公平公正的“世界杯比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