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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几日京津冀雾霾严重,诸如“早晨一拉窗帘,还以为自己的眼睛瞎了”等在年初雾霾严重时流传的有关空气质量的段子又盛行于网络。亦有媒体这样形容雾霾严重程度:站在天安门广场,“国庆主花坛在雾霾中难见真容”。
不知道这种存在严重雾霾的日子还要伴随人们多少年。但是,如果把雾霾视为一种“增长病”,那么,“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的说法也同样适用于消除雾霾。以美国的现代化历程看,其意识到必须治理随经济增长而造成的污染是在20世纪五六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环保法律基本完备并严格执行,直至今天,在昔日工业发达的美国东北、中部地区,一些曾被污染但已经禁止任何工业污染物排放五六十年后的河水也仍然没有变清。
世界上第一个工业化国家英国,其经济发展尚无前车之鉴,致其在工业化百多年后才开始意识到污染问题的严重性。相较英国后发的其他西方发达国家,其发展历程虽短于英国,但却在英国意识到这一问题后,不惜牺牲后来居上的发展势头,与英国同时改弦易辙,把环境保护作为经济增长的底线,由此在相当程度上避免了类似“伦敦雾”那样严重的污染问题。
没有把环境的容纳能力作为经济发展底线的思维及其操作限制,对经济发展的疯狂追求就无异于饮鸩止渴。
据媒体报道,面对严重雾霾,多位地方环保局长都曾对记者“大倒苦水”,他们认为在当前环保机制下难以根治雾霾,因为造成雾霾的污染源,环保局长们根本管不了。东部沿海某省一位环保局长说,只要市(县)主要领导“不点头”,像“三高”企业这样的污染源,环保局管不了、治不了、关不了,因为这些企业能缴纳高额税收,这才是地方政府的“命根子”,环保这样的“次要”工作要为增税这样的“主要”工作“让路”。
由此可见,我国的雾霾,是经济“增长病”。当然,这种“病”也不仅仅是经济增长的病症。因为看似“平等待人”的雾霾,其实既是增长不平衡的产物,同时也是在“平等”的表象下进一步固化不平衡增长的蛮力。显然,没有环境底线的经济增长所产生的“政绩”及其实际利益,都使少数人受益,并使这些人产生无法遏止的增长冲动。
因此,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不仅是一个经济问题,还是一个政治问题。如果经济增长的动力来源不变、决策方式不变、受益格局不变,那么,其结果就不仅是雾霾困扰人们的日子会更长,而且其严重程度也会更甚。(陈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