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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起,我国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试点全面推开。但据媒体报道,却有个别企业假借营改增之名刻意曲解政策、趁机涨价谋取不当利益。五一期间,一些酒店在收取的房费中,除了房价、服务费之外,又收取了一道“预估政府税款和费用”,把涨价的理由抛给了“营改增”。全面实施营改增,是国家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的重大举措。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此前在多个场合表示,营改增不只是简单的税制转换,它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工业转型、服务业发展和商业模式创新,是一项“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改革,必须扎实做好。在今年的《政府工作》中,李克强总理也着重提出:“全面营改增后,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事实上,营改增后,酒店行业由原来缴纳5%的营业税改为缴纳6%的增值税。改征增值税后,原来征收的5%的营业税将停止征收。此外,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而且酒店购入的不动产、水、电、燃气、消耗性日用品都可以对酒店的销项进行抵扣,酒店行业的整体税负实际上是有所降低。所以酒店企业是偷换概念,涨价完全是企业的商业行为。
营改增是国家为推动税制改革、减轻企业负担出台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但一些商家却想利用普通消费者对营改增内容的不熟悉来制造涨价的托词,把“营改增”变成“应该增”。如此行径,既严重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也与国家推行营改增为企业和消费者减轻负担、拉动内需,推动供给侧改革的目的背道而驰。更严重的是,将企业的涨价行为归咎于营改增,让政府的税制改革来“背黑锅”,令广大消费者对营改增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产生疑问,以为营改增是政府增加税负的行为,直接损害了政府推行营改增改革的公信力。
一方面享受政策红利带来的“减负”,另一方面却把涨价的“黑锅”甩给“营改增”,这些“耍心眼”的商家干的确实是哄抬价格、搭车涨价、串通涨价的价格欺诈行为。对于这种以营改增为借口行涨价之实的违法行为,相关部门必须要加大打击和查处力度,切不可让不良商家借营改增获得不当利益。同时,还要严格按照中央确定的改革目标,在政策的实施上不留空白和死角,从严规范,确保每个企业、每个纳税人都能充分了解政策的内容,实施的好处,把为企业减负落在实处,把惠及消费者体现出来。如此才能正本清源,真正刹住借营改增涨价的这股歪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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