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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万以上算高收入人群”“高收入群体可能要加税”……一则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消息日前刷爆朋友圈。尽管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专家已公开辟谣,但这确实反映出民众对税负过高的忧虑。
中国庞大的纳税人群体收入参差不齐,税负轻重不能一概而论。就收入处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以上的工薪阶层而言,税负客观上说是偏重的。目前,针对这部分人的超额累进税收的征收机制是“单位代缴代扣”,最具足额征收的保障,起征点安排是多年以前定下的,并未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和通货膨胀的情况进行调整,个税改革严重滞后。根据国家税制改革思路,修法后工薪阶层低中端的税负应有所降低。
与此同时,厂主型收入高端人群不依靠工资收入,可以不给自己开工资,导致政府根本查不到其中很多人的个人所得税税基。许多高收入者交的税太少,税负太轻,这个问题一直没有得到妥善解决。
除与老百姓息息相关的个人所得税之外,中国宏观税负是高是低也已讨论多年。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在这方面有多年的基础性研究,已形成其标准口径。近年数据显示中国宏观税负为30-33%,跟其他国家相比并不算高。目前发展中国家的宏观税负平均为35%左右,发达国家为40%以上,北欧国家更接近50%。因此,在可比口径上中国的宏观税负不能说偏高。
但中国税外的其他综合负担确实偏高。企业除“五险一金”以外,还面临许多行政收费,外加隐性的需要“打点社会关系”的各种综合成本。虽然这方面的支出经过改革有所控制,但是总体负担仍然比较高。
为解决这些问题,加快税制改革及配套改革势在必行,但由于其本质是调节利益关系,难度非常大。很多人一提税制改革就认为是加重税负,实际上并非如此。中国正在进行的税制改革减了不少税,比如营改增以及其他称为“结构性减税”的措施,包括国家对中小微企业和特定支持的经济活动减税。当然,税制改革中也有加税方向,如房地产税,但这是建设现代税制必须要做的。
此次舆论事件再次提醒我们,每个人所处的社会阶层有区别,纳税意识也有差别,税制改革的过程应是一个充分听取民意、阳光化的过程,各种诉求都应得到表达。即便税制改革在一轮规范的阳光化立法过程后,形成税法并得到认真执行,也不应排除下一轮再进行动态修正,在实践中不断进步。
中国老百姓也应进一步提高公民意识和纳税人意识,把税制改革看成份内事,主动参与社会讨论,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作者是华夏新供给经济学研究院院长。本文由倪浩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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