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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中旬,一块位于成都火车北站区域、总长278米的非机动车停车点位的1年经营权,在此起彼伏的叫价中,最终以34.5万元的价格成交。就在这个被调侃为“宝马自行车停车位”刚营业一个多月的时候,有市民反映:非机动车停放收费翻倍了。(10月22日《华西都市报》)
业内人士算了一笔账:34.5万元成交的1年经营期限,加入人力及管理成本后,年收入的保本底线为70万元。畸高的承包费,会否转嫁到终端消费者身上?这一隐忧很快被坐实。显然,几个非机动车停车点位的拍卖,能以如此高价落槌,竞拍的各买家绝不是以保本或提供公益服务为目标,期望在层层转包中的获利,才是这场疯狂拍卖的最终指向。
资本都是逐利的,笔者对在消费者身上“薅羊毛”的承包者不想多说什么,但是对于造成停车位经营成本上涨的始作俑者,也就是这场拍卖的委托方——成都火车北站管委会的行事逻辑,倒是有几点疑问。
从使用群体分析,非机动车停放点,既是提供给低收入人群的公益资源,也是为提倡绿色出行理念打造的坚实后盾。本来,《成都市城区非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所规定的0.2元/次到0.5元/次不等的收费标准,是合情合理的。然而,车站管委会却将公共服务供给简单交给市场,并放任停车位承包商坐地起价,客观上造成自行车停车位价格成倍上涨,不但加重了低收入者的负担,也使原本就步履缓慢的低碳生活“开起倒车”。
不可否认,政务外包的确是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必然走向。但与许多行政决策一样,它也是把双刃剑。用好了,能够提高公共服务效率与质量,满足社会多元需求,并给政府减负;打歪了,也有可能滋生腐败,或因监管失效催生新的市场垄断,进而导致服务水准不升反降。将公共服务不加节制地市场化,这种“管理创新”首先就偏离了方向,而其导致的自行车停放收费价格上涨,更是违反了地方颁布的价格标准。
在笔者看来,这样的错并不在政务外包,而在于管理者的行政理念。是否以“甩包袱”的心理在对政务进行打包甩卖,而对后续的服务质量以及公众利益不管不问?拷问的是管理方的行政诚意。是否将政务外包当成寻租索贿的又一法门,将应当惠及于民的发展成果纳入自家钱袋?拷问的则是执权柄者的行政良心。
其实,市场并非一个筐,不是什么都可以往里装。至少,具有公共服务职能的、兼具公益性的事务,就不能简单交给市场去“打理”,如果非要在这个领域搞创新,那也得切实承担起监管的职能。以上述自行车位的事件为例,你管委会拍卖车位一年赚回几十万,那是你的本事,但此事有个前提,就是必须确保停一次车收费0.2元至0.5元的标准不能变,而且服务质量不能打折扣。你做得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