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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言虎:增益细节权益,维护劳动尊严
//www.workercn.cn2014-06-06来源: 山西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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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山西省人社厅获悉,今年我省的高温津贴从本月开始正式执行。6月、7月和8月共3个月,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人每月发放高温津贴240元。

    6月已步入四时中的夏季,高温天增多,这对劳工尤其是露天作业的从业人员来说,的确是个严峻的考验。但为谋生计,很多人又不得不顶住高温烈日,继续着“自强不息,hold载热”的苦逼活计。高温津贴从本月开始执行,对符合条件的在岗职工每月发放240元,既是国家对劳动者的善意与关怀,也能让劳动者及时买些避暑产品,可谓正当其时。

    可以说,我省的高温津贴政策,不论是“按月计算”的津贴发放方式,还是240元/月的津贴发放标准,都已走在全国前列。据悉,在已公布高温津贴标准的22个省份中,经济发达的上海、江苏对室外露天作业人员的高温津贴为每月200元,北京更低,仅120元,为我省标准的一半;至于发放方式,很多地区比如重庆、天津仍沿用日补方式,而且标准也不甚高。对比之下,我省在高温津贴上的政策优势,慰藉人心。要知道,这项高温补贴政策,在去年就已实施。

    平心而论,每月一两百元的高温津贴,对奋战在工作一线的劳工来说,并不能产生多少裨益。一块荫凉之地或许比几百块钱来得更实在。正如一停车管理员所说的,“120元还不如给支个太阳伞”。看来,些微的补贴,对常年露天劳作人员的边际效用已经很小。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政府承诺的“体面劳动”,其实就体现在这些补强劳工权益的细节上。虽然各种法律、行政法规已反复对劳动者的权利与尊严进行严肃的法律确认,但末端的权利兑现,最终还是要靠一点一滴的技术改善。从带薪休假到高温立法,从欠薪入罪到同工同酬,劳动者的权益增益,无不是靠一个个具体规章来掘进的。也就是说,高温津贴,不仅仅是对劳动者简单的、临时性的补助,更表征着国家日拱一卒不断完善劳动者权益的决心。

    当然,对劳动者权益保护的具体细节再怎么强调也不为过。就拿高温作业来说,货币补助固然很重要,但所谓“授之以鱼不如授之以渔”,如果对劳动者进行相应的知识普及,比如高温防护、卫生急救等知识,或将产生更好的效果。要知道,防护与急救知识显然比高温津贴更裨益于防治工伤。这也正是《防暑降温管理办法》中所规定的内容。

    纸面规定终需要牢靠的落实才能将善意抵达劳动者。基于此,去年多部门发布的 《关于调整山西省高温津贴标准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劳动监察部门要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按标准发放高温津贴,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身体健康;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支付劳动者高温津贴的,劳动者有权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举报或依法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监察部门尽职尽责,劳动者敢于维权,唯有多方力量共同参与,形成合力,才能将高温津贴落到实处,真正为劳动者带来福祉。而劳动者的尊严,恰恰就体现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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