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中工网评论频道民生-正文
风 平:“咸猪手”也应过罚相当
//www.workercn.cn2014-07-14来源: 解放日报
分享到:更多

  日前发生在地铁9号线的“咸猪手”事件,经过网络曝光和各方调查,当事男子受到开除党籍、解聘和行政拘留的惩罚。然而,事情并未就此终结。一些网友意犹未尽,继续“人肉深挖”,不但当事男子的各种信息被公之于众,连他的妻子、女儿也随之曝光,遭到电话骚扰。

  因为网络传播、更多大众媒体、专家学者和行政执法部门介入,“咸猪手”事件进入公共舆论空间,成为引发广泛关注和讨论的公共话题。如果这些讨论能够更加理性深入,促使法治理念被更多市民知晓认同,甚至促进相关公共政策的健全完善,更好保护公众尤其是妇女的合法权益,它就有可能成为现代社会公共治理的典型案例,为提高社会治理能力提供范例。然而,这一事件在持续发酵中出现的不良倾向和苗头,也需要引起人们深思。

  伸张正义的动机和行动必须互相匹配,既不能脱离法治的轨道,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在这起事件中,网友的摄像、发布视频、人肉搜索、舆论围殴等一系列行为,哪怕完全出于正义动机,确也存在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当事人近到肖像、姓名和工作单位,远到大学毕业论文涉嫌抄袭,许多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都被调查公布出来。甚至连其妻子和女儿等家庭成员的信息也被公之于众,这就有点过火越界了。

  “过罚相当”是重要的法治原则,当事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应该与其违法程度、危害后果相适应。“咸猪手”虽然为道德所不齿、为法律所不容,但也应该让当事人承担相适应的惩罚,而不应该毁了他的一切,甚至让其整个家庭都遭受灭顶之灾。小偷就要游街示众,甚至乱棍打死;有伤风化的男女就要猪笼沉江,这种让人不寒而栗的极端刑罚,曾在传统社会长期施行。今天,无论是法治理念还是实践层面,这种极端刑罚都早已被彻底否定。但是不可否认,在泛道德化的情绪驱动之下,类似“一棍子打死”的想法,还是在不少人脑子里残存着。这,恰恰偏离了法治精神,不利于社会理性成长。

 

[保存]     [全文浏览]     [ ]     [打印]     [关闭]     [我要留言]     [推荐朋友]     [返回首页]

中 工 网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8-2011 by www.workercn.cn. all rights reserved
浏览本网主页,建议将电脑显示屏的分辨率调为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