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文明:法律是为自己遵守的
杨文明
//www.workercn.cn2014-12-12来源: 人民日报分享到: | 更多 |
生活中常会遇到这样的现象:无人监督,就随便闯红灯;无人检查,就不系安全带;无人管理,就会伺机插队……如果好心提醒,或许还会换来“又没人管,何必遵守规则”的回应。这些现象都催人思考:在建设法治中国的今天,如何涵养规则意识、树立法治信仰?
其实,类似行人闯红灯这样的违法行为,靠执法者管理不仅难度大、成本高,而且在生活中又缺少可操作性。因此,法治的实施,就不仅需要执法者的矢志以求,更需要每个人发自内心的敬畏与遵守。深入分析就会发现,守法不是“为监管者守法”,而是“为自己守法”。就拿交通规则来说,如果人人遵守规则,降低事故风险最终让每个人受益。因此,对个人而言,规则是约束更是保障,是限制更是捍卫,遵守规则何乐而不为呢?
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建设法治中国,离不开每个公民自觉尊法守法。“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每个对法治社会满怀期待的公民,理应对法律多些内心的敬畏,让法治蓝图从自己的自觉守法开始提笔挥墨。
编辑:曹茂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