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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秋余:还有多少“9元钱”?
吴秋余 //www.workercn.cn2014-12-12来源: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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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服务的提供应当“以免费为原则、以收费为例外”,只有当免费服务可能严重影响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并造成资源浪费时,才能在经过公共决策后采用收费的例外

  “结婚需要钱吗?”“要,至少9元,或者AA制的话,每人4.5元。”这曾经的玩笑如今有望在四川成都变为历史。日前,成都市决定,从明年1月1日起,全市实行免费婚姻登记服务,包括结婚离婚登记、补办证件在内的多项收费项目变成了免费的公共服务。

  平心而论,婚姻登记9元钱的收费并不高,相信并不会有多少人介意这笔费用,也不会有人因为交不起这9元收费就放弃婚姻登记。但这丝毫没有削弱取消婚姻登记收费的意义,因为它表明了一个简单的道理:公共服务的提供应当“以免费为原则、以收费为例外”。

  近年来,随着国家财力的增强和清费立税工作的不断推进,不少公共服务成了真正的“免费午餐”,从公园、图书馆的免费开放,到节假日高速路的免费通行,再到义务教育阶段择校费、学杂费的全面取消,老百姓享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实惠。

  然而,环顾身边,依然还有不少或明或暗的公共收费项目困扰着我们:省吃俭用持家度日,却被电费水价里藏着的“附加费”揩了油;辛辛苦苦开个小店,差点被名目繁多的卫生费、防疫费、治安费拖黄了;好不容易出门坐趟飞机,还要被机场建设费宰一把。这些公共服务为什么要收费,又到底该不该交,似乎没有一个权威的说法。

  一项公共服务该不该收费,固然有一定的决策程序和论证过程,但有一个基本的判断标准,那就是免费服务是否会严重影响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并造成资源浪费。如果不影响或影响很小,就应坚持免费的原则,只有当免费让公共服务变得效率低下而难以为继时,才能在经过公共决策后采用收费的例外。

  比如,免费的公共医疗服务,虽然看上去很美,但很多国家的经验表明,免费医疗在让公众享受到基本医疗服务的同时,少数人也在故意侵占这块“公共绿地”,医疗资源没有完全配置给真正需要的人。这就需要动用一定的收费手段,由个人承担一定比例的费用,更好地实现医疗资源有序有效配置,防止资源浪费。

  而像婚姻登记这样的公共服务,本身是国家进行社会管理的手段,牟利空间小,也不会有人因为省了9元就视婚姻为儿戏,随意去享受这项免费服务。类似这种公共服务就应遵循免费的基本原则,费用由公共财政来负担。

  与此同时,对于合理的公共服务收费,也要让百姓交的明明白白。收费项目有必要单独列出,按照“负面清单”的模式进行管理。“清单”之外的收费项目自然就属于乱收费,公众可以拒绝缴纳,唯有在这样众目睽睽的监督下,公共收费行为才能得到彻底规范。

  日前,财政部向社会公布了全国性及中央部门和单位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并规定对目录清单之外的收费,一律不得执行,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地方政府不久也将陆续公布本地区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这是一个很好的契机,各级政府有必要借此机会好好清点一下,还有多少可以取消的“9元钱”,从而真正让公共收费项目规范起来,让百姓更加从容地享受公共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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